阿羅漢譯言不生。以畢竟不生于叁界五趣中故也。又涅槃之涅,亦言不生,衆法常住而無始生也。《涅槃經》曰:“涅言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名大涅槃。” - 于淩波居士著
叁斷之一。煩惱盡時,叁途惡道之苦果永不生,不生即斷滅也。此謂之不生斷。 - 于淩波居士著
此是“生滅”的相對詞,爲常住之意,形容涅槃時,亦每以“不生不滅”以表示之。如《般若心經》形容法性,謂:“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即世間一切存在,其“無實體”的特性(法性),即不生不滅。 - 于淩波居士著
指謂一切真實之法,乃超越相對的差別界。以其爲“絕對”,故不生不滅,此是不變的理法。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