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有情世间与器世间。世者,谓有为法于过去、现在、未来等三世之迁流;间者,事事物物之间隔。总别为二,即:有情世间,五蕴假合而有情识,以为鬼、畜、人、天等之差别者。器世间,四大积聚而为山、河、大地、国土、家屋等,以容受有情者。有情世间为有情之正报,器世间为有情之依报。见《俱舍论》卷十。 - 于凌波居士著
大乘唯识宗,于十二有支立二世一重因果。即十二支中,前十支是因,后二支是果,这前十支的因,与后二支的果,定不同世,以造因时非即受果时。过去世的十因,感现在世的二果。但若将十因视为现在世,则二果就是未来世了。此这称为二世一重因果。 - 于凌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