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指我执与法执,又作我法二执、生法二执。小乘说一切有部等主张法体实有,故仅揭出“我执”之说;大乘则观诸法皆空,故对主张法为实有者,称为“法执”,而说我、法二执。法执乃于如幻假有之法生起实有之妄执,其体较宽,为独一而起;我执则迷于法之用,故其体较狭,而必与法执并起。成唯识论卷一曰:“由执我法,二障俱生。”此二执皆以萨迦耶见为体,由于力用不同而有二障之别,即以执我称为烦恼障,执法称为所知障。为断伏烦恼、所知二障,而说二空、二空智;二障断尽,即证得大涅槃与大菩提。 - 于凌波居士著
二执为我执与法执,此在八识中并不相同。前五识与第八识,一向无执;第六识与第七识,二执俱有,同时俱起。 - 于凌波居士著
凡夫之迷情,执为有实我实法。是曰有执。执为无因果之事法,涅槃之妙体。是曰空执。又名有无二见。 - 于凌波居士著
人我执与法我执。即计著人之实有为人我执,计著法之实有为法我执,此与我法二执同一意义,全称人我执法我执,或生我执法我执。人我为法我之果,二乘人仅断果之人我,菩萨更断因之法我。见《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所载。 - 于凌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