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俱生法执、分别法执。一、俱生法执,乃无始时来,熏习成性,常于一切法妄生执著,亦即与身俱生的法执。二、分别法执,谓于邪教、邪师所说之法,分别计度而执为实法。见《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四。 - 于凌波居士著
谓烦恼与涅槃二者相违。《瑜伽师地论》卷九十二载:一、烦恼,即指无明贪爱之惑,众生随顺烦恼,流转生死,故违涅槃之道。二、涅槃 nirvana,意译灭度。众生厌生死之苦,修习梵行,断诸烦恼,证大涅槃,故违烦恼之惑。 - 于凌波居士著
染法、净法之并称。又称净法不净法。染,即烦恼污秽之义,是无明之法。净,即远离烦恼,清净之义,是法性之法。《摄大乘论释》卷十三载:“生死为不净品,涅槃为净品。”《成唯识论》卷三载:“杂染法者,谓苦、集谛,即所能趣生及业惑。清净法者,谓灭、道谛,即所能证涅槃及道。”此谓生死不净之法为染法,涅槃或灭、道二谛为净法。”。 - 于凌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