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俱生法執、分別法執。一、俱生法執,乃無始時來,熏習成性,常于一切法妄生執著,亦即與身俱生的法執。二、分別法執,謂于邪教、邪師所說之法,分別計度而執爲實法。見《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四。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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