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因緣變與分別變。據成唯識論卷二載,有漏之識變可分爲二:一、隨因、緣之勢力而變,稱爲因緣變。二、隨分別之勢力而變,稱爲分別變。前者必有用,後者僅爲境。參閱“因緣變”、“分別變”條。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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