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五蘊中的第叁位。《大乘廣五蘊論》曰:“雲何想蘊,謂能增勝,取諸境相。增勝取者,謂勝力能取,如大力者,說名勝力。”又、《成唯識論》曰:“謂于境取像爲性,施設種種名言爲業。”想蘊的想,即心所有法中遍行心所的想心所,以其功能重要,所以在五蘊中列爲想蘊。六識緣境時,想心所于所緣之境,加以了別,構成概念,再施以名言——即于所緣之相上加以名稱。于境取像,施以名言,此名言是未出口的名言,亦即無聲的名言。例如眼識緣一四腳平面的東西,想心所即給加上桌子的名稱。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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