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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宗所立十因之一。叁界惑業系縛之法及不系縛之法,都爲真實見所攝受,故稱爲攝受因。參閱“十因”條。 - 于淩波居士著
修唯識行,第四修習位的十真如之一。這是第四地斷微細煩惱現行障所證,此真如非我執等所依處,亦非我執取,無所系縛,故名無攝受。參閱“十真如”條。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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