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心所有法中的善心所之一。无痴,是明达事理,不为迷惑。《成唯识论》曰:“云何无痴,于诸理事明解为性,对治愚痴,作善为业。”所谓明解理事,是指明确理解四圣谛、八正道等佛教义理而言。 - 于凌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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