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不定業”的對稱。《俱舍論》卷十五舉出四業,除不定業外,決定業分爲順現法受業、順次生受業、順後次受業等叁種。順現法受業略稱順現業,即于此生造作增長,于此生受異熟果之業。順次生受業又稱順次業、順生業,即于此生造作增長,于第二生受異熟果之業。順後次受業又稱順後業,即于此生造作增長,而于第叁生、第四生或以後多生中受異熟果之業。見《瑜伽師地論》卷九、卷六十。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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