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执之一,是“我执”的对称,又作法我执、法我见,系应破除的两种执著之一.法执,乃不明诸法因缘所生,缘生无性,如幻如化,而执著诸法为实有的妄见。《成唯识论》卷二载:“法执皆缘自心所现似法,执为实有,然似法相从缘生故,是如幻有,所执实法妄计度故,决定非有。”法执有“俱生法执”与“分别法执”二种,参阅别释条。 - 于凌波居士著
指俱生法执、分别法执。一、俱生法执,乃无始时来,熏习成性,常于一切法妄生执著,亦即与身俱生的法执。二、分别法执,谓于邪教、邪师所说之法,分别计度而执为实法。见《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四。 - 于凌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