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造作之意。爲“有爲”的對稱。即非由因緣所造作,離生滅變化而絕對常住之法。又作無爲法。無爲法原是涅槃的異名,後世更于涅槃以外立種種無爲,于是産生叁無爲、六無爲、九無爲等諸說。一切有爲法,均具“生、住、異、滅四相,生滅無常,所以只是現象。而無爲法無此四相,不生不滅,是一切現象的本體。本體不待因緣造作,故名無爲。無爲法亦即是真如,真者真實,如者如常,本體有真實如常之相,故名真如。有爲法是世俗谛之法,是世俗所見世間的事相;無爲法是勝義谛之法,是聖智所見的真實理性。無爲法是體、是性、是理;有爲法是用、是相、是事。如水與波,水是體、波是用,水是性、波是相,所以此二者是“非一非異”。 - 于淩波居士著
這是唯識宗對無爲法的分類。無爲法,指非無因緣造作之法,無生、住、異、滅之四相;即真理的異名。唯識宗以無爲法爲無體,依識變與法性假立六無爲。其法性(依空無我所顯真如)之六無爲者,即:虛空無爲,謂離煩惱、所知諸障所顯現之真如,其無障礙恰如虛空,故稱虛空無爲。一、擇滅無爲,此系就正斷障立名。擇滅,即離系之意。離一切有漏之系縛而顯真理,故稱擇滅無爲。二、非擇滅無爲,真如之自性本來清淨,離諸雜染,以其非由無漏智之簡擇力,故稱非擇滅無爲,此乃大乘之解釋。又有爲法之緣缺故不生,此不生若滅,即顯真理,故稱非擇滅無爲,此亦非由無漏智之簡擇力,爲大小乘共通之解釋。叁、不動無爲,指顯現于第四靜慮之無爲。第四禅唯有舍受,而離苦樂二受,故稱不動。于滅苦樂受處顯現寂靜之真理,故稱不動無爲。四、想受滅無爲,乃顯現于滅盡定之無爲。于滅盡定中,滅盡六識心想及苦樂二受,故稱想受滅無爲。五、真如無爲,無爲乃真實如常而不虛妄變異者,故稱真如無爲。六無爲中,前五者爲诠法性之相的假名,後一者爲诠法性之體的假名。見《成唯識論》卷二所載。 - 于淩波居士著
在五位百法中,第五位法是無爲法。《百法明門論》:“第五無爲法,略有六種,一、虛空無爲,二、擇滅無爲,叁、非擇滅無爲,四、不動無爲,五、想受滅無爲,六、真如無爲。”無爲法,是前四位法的真實法性,故稱爲識實性,即第五實性唯識。在五位法中,六位心所爲識之相應,稱相應唯識。十一種色法爲識之所緣,稱所緣唯識。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是識之分位,稱分位唯識。而無爲法是識之實性,故稱實性唯識。 - 于淩波居士著
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爲之一。虛空非色非心,離諸質礙執著,其性無礙,無可造作,故名無爲。這是以“虛空”形容真如法性,真如法性猶如虛空,曆萬劫流轉,此法性常住不變不改。故虛空無爲從觀得名,謂由修無我觀所顯的真理,似虛空之相,離一切色、心等諸法障礙,所以稱虛空無爲。 - 于淩波居士著
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爲之一。擇爲揀擇,是能擇之智;滅謂滅除,是所滅的根、隨煩惱。謂由無漏智,揀擇諸惑,永滅煩惱所顯的真理。而此真理,即是不生不滅的空性,故曰無爲。這是二乘行者,析色明空所證的涅槃。 - 于淩波居士著
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爲之一。六無爲中,前五種是或約其因來說,或約其用來說,只是方便譬喻,唯有真如無爲才是諸法的法性、實相。《成唯識論》卷二曰:“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于一切法,常如其性,故曰真如。”真如是諸法的實性,諸法如波,此性如水,諸法如繩,此性如麻,諸法離此則無自體;此離諸法則無自相,故此實性與諸法不一不異。 - 于淩波居士著
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爲之一。這是色界四禅的禅定。行者修持禅定,入第四禅,雙忘苦樂,舍念清淨,永離叁災——火燒初禅,水淹二禅,風括叁禅。出離八難——憂、苦、喜、樂、尋、伺、出、入等全息,不爲一切苦樂動搖身心,以此所顯真理,故雲不動無爲。 - 于淩波居士著
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爲之一。非擇滅無爲者,有二種意義,一者自性清淨,非由智慧的揀擇力量,才能表現本來的真如自性。二者但由本性清淨,使煩惱阙緣不生。《俱舍論》曰:“永礙當生,得非擇滅。”當生者,指當來所生之法,諸法緣會則生,緣阙不生。謂能永礙未來生之法生起,所得之滅異于擇滅無爲,以得不由人擇,但由緣阙之故,名曰非擇滅無爲。參閱“六無爲”條。 - 于淩波居士著
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爲之一。想與受就是遍行心所中的想、受二心所,行者入滅盡定,想、受心所不起現行,有似入于涅槃,故稱想受滅無爲。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