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他相待,藉以存立。如三线相待为三角,若缺一线则不能。一切之有为法,自他互待亦然。色境待眼根而为色境,眼根待色境而为眼根,短待长而为短,长待短而为长也。《注维摩经弟子品》曰:“肇曰:诸法相待生,犹长短比而形也。” - 于凌波居士著
相待之法,无自体,例如长待短为长,则无长之自性,短待长为短,则无短之自体,长短共无实之体性,而相待存于假,故云相待假。《成实论》所说三假之一. 此有二种,如眼识之待眼根,谓之观待假,如长之待短谓之形待假。 - 于凌波居士著
三种有之一。如待短而有长,待长而有短,待东而有西,待西而有东是也。《见大智度论》卷十二。 - 于凌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