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根是眼識發生的地方,眼是能見之義。爲不可見有對之淨色。此爲五根之爲十二處中的眼處,十八界中之眼界。此是眼識發生的地方,眼識是依于眼根,緣于色境,發生其了別認識的作用。《百法纂釋》曰:“眼根者,能照矚一切境之義,梵語斫刍,此雲行盡,眼能行盡諸色境故,以遠近之境,一目皆見,是名行盡。而翻爲眼者,體用相當,依唐言也”。此在《大乘廣五蘊論》則曰:“雲何眼根,謂以色爲境,淨色爲性,謂于眼中,一分淨色,如淨醍醐,此性有故,眼識得生,無即不生。”能生識的內根爲清淨四大所造,名勝義根,是實眼根。而肉眼可見的眼睛,爲四大粗色所造,名扶塵根。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