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依诠談旨,爲“遮诠”的對稱。表者,顯其所是;诠者,具說事理。即從正面對事理作表顯之敘述,令事理之當體清晰展現,是爲表诠。換言之,以肯定的方式表達的,謂之表诠,如說赤、直說是赤者是。反之,若爲遮诠,則說赤不直說赤,而說非青、非黃、非白。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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