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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爲心所有法中的善心所之一。身心安適輕快,謂之輕安。《成唯識論》曰:“安謂輕安,遠離粗重,調暢身心,堪任爲性,對治昏沈,轉依爲業。”粗重指貪癡煩惱而言,修行者調伏煩惱,遠離粗重,爲修禅定之必要條件。轉依爲業者,即轉去粗重,依于輕安。見《成唯識論》卷六。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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