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稱《俱舍論》,意譯《對法藏論》,又稱聰明論。爲部派佛教上座部教理集大成者,爲《大毗婆沙論》的綱要書。公元第五世紀間,世親菩薩所著。漢譯本有二,一爲陳天嘉四年真谛所譯的《阿毗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本;一爲唐永徽二年玄奘所譯的叁十卷本,曆來爲法相宗的基本教本。本書基本上是反映世親住世時代,當時流行于迦濕彌羅的說一切有部,關于世界、人生及修行的主要學說,並吸收經量部的許多觀點。內容由界、根、世間、業、隨眠、賢聖、智、定等八品構成,另又附錄破我品,則成九品。其中第一、第二的界品與根品,說明現實世界(物質與精神界)成立之要素的“法”,並說明有爲、無爲、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二十二根、六因四緣等名相。第叁的世間品,說明地獄乃至天界的生物世界(有情世界)與物理世界(器世界),並介紹印度的宇宙觀及地理說。此外,更解說十二緣起,說明輪回的相狀,此即業感緣起論。第四業品,說明輪回的原因,並細分業的種類。第五隨眠品,敘述煩惱,將其分類爲六大煩惱、十隨眠、八十八使、百八煩惱,並介紹過去、未來、現在等叁世實有論,而加以破斥。世間、隨眠、業等叁品系明示迷之世界(有漏),至于第六賢聖品,則將悟入的階位分爲凡夫位的之叁賢、四善根,聖者位的四雙八輩,又說明悟入的觀法即四谛十六現觀。第七智品,則是說明世俗智、法智、類智等十智爲獲得開悟之智慧,並說明十八不共法。第八定品,除說明産生聖智基礎之禅定外,複說明四禅、四無色定、叁解脫門、四無量心等其他禅定。第九破我品,則是站在無我之立場,以破斥犢子部之非即非離蘊我及勝論之我等,即明示無我之道理。
如上所說,本論將廣博繁雜的《大毗婆沙論》教理,技巧地整理爲八品,體系嚴整,論旨明徹,冠于諸論,爲有部教學的綱要書。 - 于淩波居士著
無著菩薩造,唐玄奘譯,略稱集論,凡七卷。乃集解大乘阿毗達磨諸要項而成。內容分爲本事分與決擇分,前者有叁法、攝、相應、成就等四品,後者有谛、法、得、論議等四品。本事與決擇二分,系取自《瑜伽師地論》中的本地分及攝決擇分。叁法品的“廣分別”門中的有色無色,乃至有上無上等義門,與攝品的十一種分別、成就品的叁種成就說,皆符合于《瑜伽師地論》卷十叁、卷五十二及《顯揚聖教論》卷十四所說。 - 于淩波居士著
安慧菩薩雜糅,唐玄奘譯,凡十六卷。又稱雜集論、對法論。乃隨文注釋無著菩薩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而成。本書原是無著弟子覺師子所作,安慧加以合糅集論而成,爲唯識宗所依的重要論典之一,爲瑜伽十支論之一。稱爲廣陳體義集。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