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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意思爲「過去業力與思願所形成」,表示是由因緣條件所成,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由過去之業(力)、造作、思之所成、感受而得見」,比對之而將「本」解讀爲「過去之……」,「修」解讀爲「行爲之業(力)」,「行」解讀爲「造作」,「願」解讀爲「思願;思之所形成」。 - 莊春江居士編
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樂于舍,努力回應別人的乞求」。 - 莊春江居士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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