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達成)並保持著(住),另譯作「成就遊」。(相關詞「第四禅具足住」) - 莊春江居士編
義譯爲「近于成就(涅槃解脫)」,又作「受具足戒」、「受具戒」、「授與具足」,即出家加入跟隨佛陀修學的團體(僧團),遵守僧團的規定與製度。佛陀時代有四種形式的受具足,依發展前後爲1.自具足,指佛陀的解陀成佛。2.善來具足,經佛陀說「善來(歡迎)!比丘」即完成。3.十衆具足,經叁師(和尚【親教師】、羯磨師【主持儀式】、受教師【驗證資格】)七證(七位比丘的見證)而完成。4.五衆具足,適用于邊遠地區的特例,經叁師二證而完成。(相關詞「具足戒住」) - 莊春江居士編
具備七件事。 - 莊春江居士編
叁藐叁佛陀的十個稱號,分別代表其十種功德,即「如來、應供、遍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 莊春江居士編
具備手腳等四肢。 - 莊春江居士編
做了,而且已經完成了。 - 莊春江居士編
(爲了)盡滅這全然的苦聚。 - 莊春江居士編
參看「現法」、「自知作證」、「具足住」。(同義詞「現法自知身作證具足住」) - 莊春江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