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良禅」的相對,依所緣修禅,然後能超越所緣,不依所緣修禅定,參看「強良禅」。 - 莊春江居士編
參看「審谛」、「真實」。 - 莊春江居士編
即「如其事實而正確地看」,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應該以正確之慧這樣如實見」。 - 莊春江居士編
全句爲「如來見法真實如,住無所得、無所施設。」此句疑爲誤譯,比對相當的南傳經文爲「不確知如來(指真我)爲真實、確實的」。 - 莊春江居士編
另作「依業真實」、「業真實者。是依業者」,「業」應爲「行爲;造作」(音譯爲「羯磨」)的對譯,即「(人之高低)是依于其行爲決定(依于業;是依業者),行爲才是(決定人高低的)真實(業真實者)」,而不是由血緣決定,相當的南傳經文無此句。 - 莊春江居士編
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已生起賢善的定相」。按「叁昧相」即「定相」,即入定時的所緣相,參看「所行所緣」。 - 莊春江居士編
整句爲「如來見法真實如住無所得」,斷句爲「如來見法真實如,住無所得」,如此之譯法似乎應解讀爲「如來如實地見法,保持無所執著」,此處之「如來」指「佛陀」,但如此譯法使經文的前後文義不連貫。相當的南傳經文作「你在此生中不確知如來爲真實、確實的」,此處之「如來」指「一般人以爲的生死流轉主體」,參看「如來」,南傳版本經文前後文義關連性較高。(同義詞「如來見法真實。如住無所得。」) - 莊春江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