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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老師教導而修得解脫涅槃者,另譯爲「阿羅诃、羅诃、阿羅呵、羅漢、無所著、至真、真人、第四果、第四沙門果」,義譯爲「應供(值得供養者)、應」,另譯爲「應真」,俗語轉義爲「賊殺、不生」,亦爲叁藐叁佛陀的十號(十種稱號)之一。 - 莊春江居士編
全句爲「恭敬承事,如羅漢法」,即「以服侍供養解脫阿羅漢那一般的服侍供養」。 - 莊春江居士編
即「阿羅漢」,布施阿羅漢可得福,猶如植福之田,故稱所布施的對象爲「……田」,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在應該被布施處」。 - 莊春江居士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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