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数)一、教法,释迦一代所说之十二分教是也。二、行法,依教修行之四谛十二因缘六度等是也。三、证法,依行证果之菩提涅槃二果是也。此三者,该收一切之佛法也。十地论三曰:“第二大愿有三种:一切诸佛所说法轮皆悉受持者,谓教法,修多罗等,书写供养读诵受持为他演说故。摄持一切佛菩萨者,所谓证法,证三种佛菩萨法,摄受此证法法他转授故。一切诸佛所教他法皆悉守护者,谓修行法,于修行时有诸障难摄护救济故。”义林章六本曰:“具教行证三,名为正法。但有教行,名为像法。有教无余,名为末法。”日本法然之撰择集以此三法为该收净土一教之意。然日本见真更加信之一法而为四法,特置重于此也。见四法条。
(名数)严家除四法界中之第一事法界,就其他三法界,立三重之法界观,故有三法界之目。
(名数)真谛三藏,及三论宗嘉祥,法相宗玄奘所立。判一代教于三法轮也。
(术语)法华玄义所说迹门十妙之一。见十妙条。
(名数)见忍条。
(名数)见三忍条。
(名数)有二种(一)罗什三藏所立。一法化生身,由法性化现之化身佛也。二五分法身,戒定等之五分功德也。三实相法身,空性之诸法实相也。注维摩经三曰:“什曰:法身有三种:一法化生身,金刚身是也。二五分法身。三诸法实相和合为佛,故实相亦名法身也。”(二)天台所立。一但空法身,小乘之法身也。二即假法身,大乘别教之法身也。三即中法身,大乘圆教之法身也。天台仁王经疏上曰:“法身有三:一但空法身,三乘皆有,如善吉七叶岩中礼佛法身。此小乘灭三十二相,即空为法身也。二即假法身,谓灭无常色获常等也。我乐净三亦复如是。三即中法身,谓如来法身非常非无常,常乐我净等亦复如是。”
(名数)一切之小乘经,以三法印印之,证其为佛说,大乘经以一实相印印之,证其为大乘之了义教。一、诸行无常印,行有迁流之义,谓有为法。言一切之有为法,念念生灭而无常也。是为诸行无常印。二、诸法无我印,行之名局于有为法,法之名。通于无为法。言一切有为无为诸法中无有我之实体。是诸法无我印也。三、涅槃寂静印,言涅槃之法。灭一切生死之苦而为无为寂静。是涅槃寂静印也。智度论二十二曰:“佛法印有三种:一者一切有为法念念生灭皆无常,二者一切法无我,三者寂灭涅槃。(中略)摩诃衍中说诸法不生不灭,一相所谓无相。”玄义八曰:“释论云:诸小乘经,若有无常无我涅槃三印,即是佛说,修之得道,无三法印即魔说。大乘经但有一法印,谓诸法实相,名了义经,能得大道,若无实相印,即是魔说。”
(名数)本尊之身与真言及印,曰三法道,此三法之界畔,曰三法道界。言真言行者,于此三法界内修行,不可越此界畔也。大日经密印品曰:“不越三法界道界,圆满地波罗蜜。”义释十曰:“此明力故,能满诸地,能令修者得现三法,谓成就有三法,谓本尊之身真言及印等。此三法具,即得成就也。(中略)不越三法道界者,此界是终大界之界,非驮都也。于界道当中而行,故名不越耳。”
(术语)言心与佛及众生,三法无差别也。
(名数)仁王经所说行十三观门者,为大法师,世人宜如佛供养之云。见十三观门条。
(名数)见三轨条。
(术语)弥陀如来四十八愿之第四十八,使十方诸菩萨得三种法忍之愿也。无量寿经上曰:“设我得佛,他方国土诸菩萨众,闻我名字不即得至第一第二第三法忍,于诸佛法不能即得不退转者,不取正觉。”法忍为证悟之异名。法为所证之理,心安于法为忍,忍有浅深之差别,仁王经明伏忍顺忍信忍生忍寂灭忍之五忍,本经之下明音响忍柔顺忍无生忍之三忍,此三忍或言是仁王经五忍中之前三忍,或言是本经所说之三忍。
(术语)见得三法忍愿条。
(术语)相宗谈万法之缘起,第八识之种子,待众缘和合而现行。是曰种子生现行。其种子与现行之因果,非前后异时,而全为同时。一方现行,正在现行,同时又直以种子薰于本识,是现行种子也。此现行薰习种子因果亦全同时。此种子为缘所扶,于同时生现行,现行又同时薰习种子,三者展转为因为果,故名。
(经名)二十五卷,赵宋施护译。有三十二品,与道行般若经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