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對于真谛而有俗谛之稱。又雲世谛。俗者俗事也,又世俗之人也。一切因緣生之事相,對于真理而雲俗,又世俗之人所知,故雲俗。谛者,真實之道理也。即俗事上之道理,謂之俗谛。又世俗之人所知之道理謂之俗谛。大乘義章一曰:“俗謂世俗,世俗所知,故名俗谛。”見二谛條。
(術語)世俗谛,新曰覆俗谛。覆者覆真之義,覆真理之世俗事相也。寄歸傳四曰:“覆俗谛者,舊雲世俗谛,義不盡也。意道俗事覆他真理,色本非瓶,妄爲瓶解。聲無歌曲,漫作歌心。(中略)由此覆真,名爲覆俗矣。此據覆即俗,名爲覆俗,或可但雲真谛覆谛。”
(術語)慈恩謂爲世俗谛。義淨謂爲覆俗谛。皆爲于勝義谛之稱。單曰世谛或俗谛,亦同。世俗之道理也。寄歸傳四曰:“覆俗谛,舊雲世俗谛,義不盡也。意道:俗事覆他真理,色本非瓶妄爲瓶解,聲無歌曲漫作歌心。(中略)由此蓋真名爲覆俗矣。此據覆即是俗,名爲覆俗,或可但雲真谛覆谛。”
(名數)法相宗所立四種之俗谛也。真谛亦立四種,合成八谛。見谛條。
(術語)八谛中四種世俗谛之第叁。見谛條。
(術語)八谛中四種世俗之第四。見谛條。
(術語)見谛條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