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數)一、教法,釋迦一代所說之十二分教是也。二、行法,依教修行之四谛十二因緣六度等是也。叁、證法,依行證果之菩提涅槃二果是也。此叁者,該收一切之佛法也。十地論叁曰:“第二大願有叁種:一切諸佛所說法輪皆悉受持者,謂教法,修多羅等,書寫供養讀誦受持爲他演說故。攝持一切佛菩薩者,所謂證法,證叁種佛菩薩法,攝受此證法法他轉授故。一切諸佛所教他法皆悉守護者,謂修行法,于修行時有諸障難攝護救濟故。”義林章六本曰:“具教行證叁,名爲正法。但有教行,名爲像法。有教無余,名爲末法。”日本法然之撰擇集以此叁法爲該收淨土一教之意。然日本見真更加信之一法而爲四法,特置重于此也。見四法條。
(名數)嚴家除四法界中之第一事法界,就其他叁法界,立叁重之法界觀,故有叁法界之目。
(名數)真谛叁藏,及叁論宗嘉祥,法相宗玄奘所立。判一代教于叁法輪也。
(術語)法華玄義所說迹門十妙之一。見十妙條。
(名數)見忍條。
(名數)見叁忍條。
(名數)有二種(一)羅什叁藏所立。一法化生身,由法性化現之化身佛也。二五分法身,戒定等之五分功德也。叁實相法身,空性之諸法實相也。注維摩經叁曰:“什曰:法身有叁種:一法化生身,金剛身是也。二五分法身。叁諸法實相和合爲佛,故實相亦名法身也。”(二)天臺所立。一但空法身,小乘之法身也。二即假法身,大乘別教之法身也。叁即中法身,大乘圓教之法身也。天臺仁王經疏上曰:“法身有叁:一但空法身,叁乘皆有,如善吉七葉岩中禮佛法身。此小乘滅叁十二相,即空爲法身也。二即假法身,謂滅無常色獲常等也。我樂淨叁亦複如是。叁即中法身,謂如來法身非常非無常,常樂我淨等亦複如是。”
(名數)一切之小乘經,以叁法印印之,證其爲佛說,大乘經以一實相印印之,證其爲大乘之了義教。一、諸行無常印,行有遷流之義,謂有爲法。言一切之有爲法,念念生滅而無常也。是爲諸行無常印。二、諸法無我印,行之名局于有爲法,法之名。通于無爲法。言一切有爲無爲諸法中無有我之實體。是諸法無我印也。叁、涅槃寂靜印,言涅槃之法。滅一切生死之苦而爲無爲寂靜。是涅槃寂靜印也。智度論二十二曰:“佛法印有叁種:一者一切有爲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叁者寂滅涅槃。(中略)摩诃衍中說諸法不生不滅,一相所謂無相。”玄義八曰:“釋論雲:諸小乘經,若有無常無我涅槃叁印,即是佛說,修之得道,無叁法印即魔說。大乘經但有一法印,謂諸法實相,名了義經,能得大道,若無實相印,即是魔說。”
(名數)本尊之身與真言及印,曰叁法道,此叁法之界畔,曰叁法道界。言真言行者,于此叁法界內修行,不可越此界畔也。大日經密印品曰:“不越叁法界道界,圓滿地波羅蜜。”義釋十曰:“此明力故,能滿諸地,能令修者得現叁法,謂成就有叁法,謂本尊之身真言及印等。此叁法具,即得成就也。(中略)不越叁法道界者,此界是終大界之界,非馱都也。于界道當中而行,故名不越耳。”
(術語)言心與佛及衆生,叁法無差別也。
(名數)仁王經所說行十叁觀門者,爲大法師,世人宜如佛供養之雲。見十叁觀門條。
(名數)見叁軌條。
(術語)彌陀如來四十八願之第四十八,使十方諸菩薩得叁種法忍之願也。無量壽經上曰:“設我得佛,他方國土諸菩薩衆,聞我名字不即得至第一第二第叁法忍,于諸佛法不能即得不退轉者,不取正覺。”法忍爲證悟之異名。法爲所證之理,心安于法爲忍,忍有淺深之差別,仁王經明伏忍順忍信忍生忍寂滅忍之五忍,本經之下明音響忍柔順忍無生忍之叁忍,此叁忍或言是仁王經五忍中之前叁忍,或言是本經所說之叁忍。
(術語)見得叁法忍願條。
(術語)相宗談萬法之緣起,第八識之種子,待衆緣和合而現行。是曰種子生現行。其種子與現行之因果,非前後異時,而全爲同時。一方現行,正在現行,同時又直以種子薰于本識,是現行種子也。此現行薰習種子因果亦全同時。此種子爲緣所扶,于同時生現行,現行又同時薰習種子,叁者展轉爲因爲果,故名。
(經名)二十五卷,趙宋施護譯。有叁十二品,與道行般若經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