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取所对之法贪着而不离也。涅槃经十七曰:“取著名为凡夫,一切凡夫取于色乃至着识。以着色故,则生贪心。生贪心故,为色系缚。乃至为识亡所系缚。以系缚故,则不得免生老病死忧悲大苦一切烦恼。是故取著名为凡夫。”
(书名)二卷,功德施菩萨造,唐地婆诃罗译。直释经文。论名者取本经所诠之义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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