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戒者五八十具之別,隨而受之者,各有其儀式作法,詳見戒條。容齋叁筆曰:“周世宗時,诏男年十五以上,女年十叁已上,念得經文,經本府陳狀,兩京大名京兆府青州,各起置戒壇,由官試驗,給付憑由,方得剃頭受戒。與近世納錢于官便可出家者異。”又真言宗受叁昧耶戒者須百日加行,其正受戒,用最嚴密之作法。
(術語)築高壇行授戒式之處曰戒壇,受者登此受戒也。
(儀式)謂出家受戒者由官給與其度牒也。稽古略叁曰:“宋宣宗大中十年丙子,敕法師辯章爲叁教首座,初令僧尼受戒給牒。”見戒牒條。
(修法)凡真言之受戒必行灌頂法,故受真言之叁昧耶戒謂之受戒灌頂。
(書名)二十犍度之一。見犍度條。
(雜語)與七衆同。
(術語)受佛戒,則入佛菩薩之法位也。
(術語)大乘之菩薩戒,若無戒師時,許于佛前自誓而受大戒。而其得戒之驗,須于夢中妙相也。是謂之自誓受戒。梵網經曰:“若千裏內無能授戒師,得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而要見妙相。”
(職位)五種阿阇梨之一。見阿阇梨條。
(經名)一卷,菩薩善戒經之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