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于因明宗之所立均等之品類名同品,即同喻也。入正理論曰:“所立法均等義品,說名同品。如立無常,瓶等無常,是名同品。”
(術語)謂因明同喻所備之條件與因同品類也。例如內閣總理亦應守中華民國法律(宗),爲中華民國故(因),人民如其余人民(同喻),之論式中“其余公民”之同喻,與“中華民國人民”之因,同一品類是也。
(術語)因之叁相之一。凡爲宗因喻叁支中之因者,必具宗同品喻體上定有之性,例如立無常之宗,以所作性爲因,以瓶爲同品之喻,決定于此同品之瓶上應有因之所作性之義。若無之,則斷因喻之關系,不能得因體同喻之助力。
(術語)因明叁十叁過中,屬于因之過名。爲因異喻一分通,同品全分通者,以其一分通于異喻使宗不定也。見入正理論,因明大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