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
(职位)善解戒律者之称。涅槃经三曰:“如是能知佛法所作,善能解说是名律师,能解一字。”行事钞资持记下三之四曰:“一字者律字,以律训法总合大小开遮轻重。故虽博通,指归一字。”三德指归一曰:“像法决疑经及观心论皆明三师,谓律师禅师法师也。明练持犯曰律师。”日本取之为僧官之名。
(术语)说见律师条。大者,尊之之词。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关于菩提下联系我们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