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我所有之略,自身为我,自身外之万物谓为我所有。有我之情者,以为自身外之事物,皆我之所有也。注维摩经五:“肇曰:我为万物主,万物为我所。生曰:有我之情,自外诸法,皆以为我之所有,是对我之法。”
(术语)执我所有之偏见,即不知一切之事物本为假有,无自他所属,而误固执为我所有之偏见也。
(术语)与我所,我所有同。俱舍论二十二曰:“我所事者,谓衣服等。”
(术语)想实有我所有之事物之心也。无量寿经下曰:“于其国土所有万物,无我所心。”
(术语)我者,谓自身;我所者,为身外之事物。是为我所有,故名我所。智度论三十一曰:“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先着五众(五蕴之身),为我,然后着外物为我所。”注维摩经二:“肇曰:我身之妙主,我所自我之外,身及国财妻子万物尽我所也。什曰:离我众生空,离我所法空也。”慧远维摩经疏一末曰:“约报名我,外境是其我家所有,名为我所。”圆觉经钞九曰:“我谓正报,我所谓依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