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涅槃之異名。滅者滅諸相之無爲法也。涅槃者是由真智之揀擇力所得之滅法,故曰擇滅。俱舍論一曰:“擇謂揀擇,即慧差別,各別揀擇四聖谛故。擇力所得滅名爲擇滅,如牛所駕車名曰牛車,略去中言故作是說。”唯識述記二末曰:“即此真如,名爲擇滅,即由慧力方證會故。”
(術語)叁無爲之一。涅槃之無爲法也。
(術語)叁無爲之一。滅者滅盡有爲法也,滅盡了,畢竟不生,曰無爲。此滅有二種,以智慧之簡擇力斷滅煩惱,不令再生,謂之擇滅無爲,即涅槃也。又不依擇力,僅由缺有爲法之自生緣,而畢竟不生,謂之非擇滅無爲。蓋擇滅者,聖道所得,非擇滅者,緣缺所得也。俱舍論一曰:“永礙當生得非擇滅,謂能永礙未來法生得滅異前,名非擇滅。得不因擇,但由阙緣。”唯識述記二末曰:“而此本性不由慧能而性清淨,名非擇滅。或有爲法緣阙不生,不生之滅顯真理故,名非擇滅,離無漏慧而自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