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又云无阂,无碍。自在通达而无碍也,自在涉入而无碍也,自在融通而为一体也。如灯光互相涉入,是无碍之相也。维摩经佛国品曰:“心常安住无阂解脱。”往生论注下曰:“无碍者,谓知生死即涅槃,如是等入不二门无碍相也。”即身成佛义曰:“无碍者,涉入自在义。”往生要集中本曰:“我所有三道,与弥陀佛万德,本来空寂,一体无碍。”
(名数)十八界中眼耳鼻舌身意之六识与六根中之意根(谓之七心界),六境中之法界也。此八法皆为无障碍之法,故曰无碍。俱舍论二曰:“八无碍者,七心法界。”
(名数)见无碍条。
(名数)一、用周无碍,于佛刹尘等处,现法界身云,起无边之业用也。二、相遍无碍,佛在十方一切世界无量之佛刹,神变种种,皆有如来示现受生之相,随现相而众相皆具,万德斯圆也。三、寂用无碍,佛常住三昧,而为寂,无妨利物为用,即定即用,无碍自在也。四、依起无碍,佛虽寂用无心,然能依海印三昧之力,起无碍之用也。五、真应无碍,真即遮那真身,应即应身释迦,真身是体,应身是用,全体起用。用即是体,故释迦遮那圆融自在,原无二体也。六、分圆无碍,分即支分,圆即全身,支分不碍全身,全身不碍支分,故遮那一一身分手足眼耳乃至一毛,皆有遮那之全身也。七、因果无碍,佛昔修菩萨之行,修波罗蜜之因,而证波罗蜜之果,故所受之报身及所成之事业,亦现十方一切之菩萨身灵。而自在无碍也。八、依正无碍,依谓依报,即佛所依之国土,正谓正报,即佛能依之色身,依正相入,而二智无碍也。九、潜入无碍,佛智潜入众生心内,即名如来藏,虽作众生,亦不失自性,如大海之水虽依风作波,而不失湿性也。十、圆通无碍,佛融大法界为其身,无理不具,无事不摄,故一多依正人法因果彼此无碍也。见华严演义钞三。
(名数)四无碍解或四无碍辩之略。
(术语)见无间道条。
(术语)十二光之一。阿弥陀佛之光明也。阿弥陀佛之光明,无论山河云雾等外障,即贪嗔痴慢等内障亦不能障蔽,且为照破,故名。
(术语)又云无碍辩。见四无碍解条。
(术语)佛之德号,以佛证生死即涅槃之无碍道故也。晋华严经五曰:“一切无碍人,一道出生死。”往生论注下曰:“无碍者,知生死即涅槃。”赞阿弥陀佛偈曰:“我以一心赞一佛,愿遍十方无碍人。”
(术语)谓佛智之通达自在也。法华经化城喻品曰:“如来无碍智。知彼佛灭度。及声闻菩萨。如见今灭度。”涅槃经八曰:“如来不尔。悉知自地及以他地。是故如来名无碍智。”大集经一曰:“无碍智慧无有边,善解众生三世事。”无量寿经下曰:“佛眼具足,觉了法性,以无碍智为人演说。”胜鬘宝窟上末曰:“无碍智者,于世谛法知之自在也。”
(术语)知诸法之义,了了通达而无滞也。四无碍之一。大乘义章十一曰:“知义无滞,名义无碍。”
(术语)四无碍解之一。
(术语)同辩无碍智。
(术语)四无碍智之一。
(术语)见四无碍解条。
(术语)法无碍解又名法无碍智。见四无碍解条。
(术语)称如来之大空慧。大疏六曰:“毕竟无相而具一切相,故名大空,住此三昧者,即是住佛无碍慧。”见大空三昧条。
(名数)新译曰九无间道。旧译曰九无碍道。见九无间道条。
(术语)见四无碍解条。
(术语)六大者,地水火风空识也。此六大之义,虽为显密共通之法相,然论六大无碍者,则惟密教。无碍者,互相融通而无障碍,如光与光,六大互相融通也,自他之六大互相融通,是为六大之自性,法自尔之德,故云法性。即佛陀之身为六大所成,凡夫之身亦六大所成也,六大之自性,无碍平等,故佛之六大与众生之六大融通而无间隔,入我我入也(是自他六大无碍之义)。又,地等之五大与识,为入我我入。故有情非情一体也。为此草木国土成佛之义亦成(是自之六大互无碍之义)。然凡夫自无始以间隔之情向于无所碍平等之六大,妄为间隔差别,而起彼此我他之见,故作业感生死之苦也。
(术语)谓佛菩萨之神力,石壁无障,通行自在也。楞伽经二曰:“意生身者,譬如意去,迅速无碍,故名意生。譬如意去,石壁无碍。”
(术语)与四无碍解同。
(术语)又云四无碍智,四无碍辩。是为诸菩萨说法之智辩,故约于意业而谓为解,谓为智,约于口业而谓为辩。一法无碍,名句文能诠之教法名为法,于教法无滞,名为法无碍。二义无碍,知教法所诠之义理而无滞,名为义无碍。三辞无碍,又云词无碍。于诸方言辞通达自在,名为辞无碍。四乐说无碍,又云辩说无碍。以前三种之智为众生乐说自在,名为乐说无碍。又契于正理起无滞之言说,名为辩无碍。无滞之言说即辩也。智度论二十五曰:“四无碍智者:义无碍智,法无碍智,辞无碍智,乐说无碍智。”涅槃经十七曰:“菩萨摩诃萨,能如是知得四无碍:法无碍,义无碍,辞无碍,乐说无碍。”仁王经下曰:“得无碍解,法义词辩,演说正法。”俱舍论二十七曰:“无碍解总说有四:一法无碍解,二义无碍解,三词无碍解,四辩无碍解。”法华玄赞二曰:“四辩者,即四无碍解。”
(术语)与四无碍解同。
(术语)异类无碍之对,如火与火不相碍,地与地不相碍是也。
(行事)又云无遮大会。施与一切僧俗之大斋会也。佛祖统纪二十七曰:“梁武大同二年,帝幸同泰寺,设无碍大会。”
(佛名)即无碍光如来。
(术语)四无量与四无碍也。
(术语)生死与涅槃融和无障之悟道也。往生论注下曰:“一道者,一无碍道也,无碍者,谓知生死即是涅槃。”
(术语)自义无碍智起义无碍之言说也。于言说辩了之名。见四无碍条。
(术语)旧译曰义无碍智。新译曰义无碍解。
(术语)于义得无碍之智也。
(术语)华严经所说十种智之一。证法界无碍理之智也。
(术语)清凉所立十宗之第九。为五教中终教所诠之旨归,当于贤首之真德不空宗。诸法原非偏有偏空。空为即有之空,有为即空之有也。故为互融双绝而不碍两存之宗。约于四法界中理事无碍法界而立。
(杂语)四无碍辩之一。与乐说无碍智同。
(术语)四无碍智之一。又曰乐说无碍辩。就心言,名为智。就口言,名为辩。其体一也。新译家谓为辩才无碍解。
(术语)华严宗所立法界三观之一。平等之真体为理,有为之形相为事。理如水,事如波,即于平等之理而有万差之事,即于万差之事而有平等之理。观如此事理交彻真俗圆融之义,谓之理事无碍观。见十玄门条。
(佛名)经云无碍光佛,论云无碍光如来。阿弥陀如来十二异名之一。往生论曰:“归命尽十方,无碍光如来。”
(术语)四法界之一。同于理事无碍观。法界者,总称事理之法之语也。见玄门条。
(名数)于事(现象)、与理(本体)之关系立十门:一理偏于事,一、真法界之理遍在一切之事法,虽理无分限,事有分限,而事既即于理,则亦无分限,故一一微尘具足真理。二、事遍于理,理既遍于事,事亦遍于理,以有分限之事,具无分限之理,故遍在一微尘法界。三、依理成事,依真如之理,成世间之事,事无别体,全揽理而成,如波依于水,水全成波也。四、事能显理,理无形相,即事而明,事既依理而成,则理乃依事而显,如波相尽而水体全显也。五、以理夺事,事相既虚,全体是理,故一切之事法不可得。般若心经所谓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是也。六、事能隐理,真理既随缘而成事相,遂今事显而理不现,如水之成波,波显水隐也。经所谓法身转五道名曰众是也。七、真理即是,真如之理性即是事相。真如之外,非有事相,如水即是波,波之外别无水。般若心经所谓空即是色是也。八、事法即理,世间一切事法本无自性,皆由因缘会集而有,举体即是真性,真性之外无事法,般若心经所谓色即是空是也。九、真理非事,事即真理,而非是事,盖理为真而绝诸相,事为妄而带差别,真妄既异。故即妄之真异于妄。如水之湿性。即非波之动相也。十、事法非理,为全理之事,而非是理,盖理性平等,事相差别也。性相既异,故举体全为事,而事相宛然,如波之动相。非是水之湿性也。说见华严大疏二。
(术语)三种法身之一。见法身条。
(名数)一、多世界置一尘无碍用。二、一尘现多佛刹无碍用。三、众海水置一毛孔往返十方不娆众生无碍用。四、多世界内自身中示现一切神通无碍用。五、一毛系多金刚山持行十方令众不怖无碍用。六、多劫作一劫力作多劫示现成坏差别无碍用。七、多世界现四大变坏不恼众生无碍用。八、多世界三灾坏时不损众生无碍用。九、一手持多世界掷于界外不惊众生无碍用。十、说一切刹同虚空令众生悟解无碍用。见华严经。
(术语)四法界之一。见法界条。
(术语)华严宗四种法界之一。见法界条。
(术语)诸法何故事事无碍。一唯心所现故,诸法之本原,非有别种,为自唯一如来藏心缘起之差别法,故彼此必有可和融之理。二法无定性故,诸法为如来藏心之缘起法,原无一定之自性。故有彼此和融之理。三缘起相由故,缘起之法,不得单独保体,必为相由而仅成体者,故随而有可和融之理。四法性融通故,法性融通,故如性之事,亦有可融通之理。五如幻梦故,诸法之虚假无实,如幻梦,故有可和融之理。六如影像故,诸法缘起于一心界而不存在,如镜中之影像,故有可和融之理。已上六因,就诸法自尔之德相。已下就业用之无碍而说因由。七因无限故,菩萨于因中修无限之因,故有至果必得无碍业用之理。八佛证穷故,佛者证穷真性,故如性业用亦无碍也。九深定用故,以深妙之禅定力故得业用之无碍。十神通解脱故,不思议之神通力,离物之羁束而为自在,故可得业用之无碍。见华严玄谈六。
(术语)十玄门之一。见玄门条。
(术语)十八不共法之一。见十八不共法条。
(术语)十八不共法之一。见十八不共法条。
(术语)十八不共法之一。见十八不共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