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漏者煩惱之異名,含有煩惱之事物,謂之有漏。一切世間之事體,盡爲有漏法,離煩惱之出世間事體,盡爲無漏法也。毗婆沙論曰:“有者,若業,能令後生續生,是名有義。漏者,是留住義,謂令有情留住欲界色界無色界故。”涅槃經曰:“有漏法有二種:一因二果。有漏果者,是則名苦。有漏因者,是名爲集。”
(術語)對于無漏禅而言。即不依四真谛等,但依厭下欣上有漏之六行觀而修之禅定也。四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定是也。
(術語)招人天叁界果報之行法,謂之有漏道。可成就涅槃果之道,謂之無漏道。以叁界盡爲有漏,而涅槃爲無漏也。
(術語)對于無漏斷而言。以有漏道斷煩惱也。凡夫修有漏之六行觀而斷八地七十二之修惑也。
(術語)有漏業因所招之果報也。即人間天上乃至地獄等。
(術語)同于有漏道。又雲迷世界。
(術語)(一)有漏心所修之行法也。如見道以前之修行,及修道位中雜修靜慮之有漏心是也。見俱舍論二十叁二十四。(二)謂有漏即行也。有漏法即有爲法之意。以行爲造作之義,有爲之異名也。
(術語)招叁界果報之業因也。即五逆十惡五戒十善等。
(術語)對于無漏智而言。帶有漏煩惱之過,無斷迷理煩惱之力之智慧也。雖觀緣一切有爲無爲之法,然重以世俗之法爲對象,故亦雲世俗智。
(術語)依有漏心變作之淨土也。據群疑論一,謂阿彌陀佛之淨土,雖由佛之無漏心變現而爲無漏,然凡夫之心爲有漏,故不得直生彼無漏之淨土,但于佛所變之無漏淨土上,由自己之有漏心,變作似無漏之淨土,而往生其中雲:申言之,即極樂淨土者,就佛之本土而論,爲無漏之淨土,就凡夫之所變及受用而論,不免即爲有漏之淨土也。此准于唯識家之法相而判之。
(術語)叁界者煩惱之結果,故盡爲有漏。
(術語)有漏之業因有善惡,五戒十善,是善地,五逆十惡,是惡法。有漏之善法,招有漏之樂果,即人天之果報。有漏之惡法,招有漏之苦果,即鬼畜之果報。
(雜名)即叁界。爲一切迷惑衆生之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