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有法與無法也。如小乘之七十五法,大乘之百法是有法。如龜毛兔角,是無法。[囗@又]有者常見,執有我有法之邪見也,無者斷見,執無我無法之邪見也。即反對之遍見也。十卷楞伽經五曰:“邪見論生法,妄想計有無。若知無所生,亦知無所滅。觀世悉空寂,彼不墮有無。”同九曰:“于南大國中,有大德比丘,名龍樹菩薩,能破有無見,爲人說我法大乘無上法。”
(術語)勝論立虛空爲九實之一,以爲有,有部宗亦立爲叁無爲之一,以爲有,成實宗,大乘宗皆以爲無。見虛空無爲條。
(術語)執有之邊際,執無之邊際,皆爲邪見,故雲邊見。肇論曰:“有無之境,邊見所存,豈是處中莫二之道乎?”
(術語)一切之邪見納于此二見之中,自此二見生一切之邪見。法華經方便品曰:“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依止此諸見,具足六十二。”文句四下曰:“若有是常見,若無是斷見,因此二見生六十二。”
(術語)第一有句。執必有我,即常見也。第二無句。執必無我身,是斷見也。第叁亦句,執我身亦有亦無,是有無相違見也。第四非句。執我身非有非無,是戲論見也。見華嚴疏十六,叁藏法數十八。
(術語)有見無見皆非中道之正見,故雲邪見。
(術語)清涼所立十宗之第九。爲五教中終教所诠之旨歸,當于賢首之真德不空宗。諸法原非偏有偏空。空爲即有之空,有爲即空之有也。故爲互融雙絕而不礙兩存之宗。約于四法界中理事無礙法界而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