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真正之道法也。理無差曰正。以叁寶中之法寶,教理行果之四者爲體。無量壽經上曰:“弘宣正法。”
(經名)大迦葉問大寶積正法經,又大乘菩薩正法經之略名。
(譬喻)正法能照生死之阇,故譬之于炬。叁論玄義曰:“善巧說法,燃正法炬滅邪見幢。”
(流派)與真言律宗同。
(術語)如來所說之教法也。見法輪條。
(譬喻)正法能渡生死海之人,故譬之于橋。大集經五十六曰:“正法橋破壞,法足不複行。”
(術語)叁時之一。見正像末條。
(術語)正法之壽命也。佛滅後一千年正法時之間,謂爲正法壽。以教行證之叁,爲正法之體,住于此叁世,爲正法之壽命。俱舍論二十八曰:“既知如來正法壽,漸次淪亡如至喉。”見正像末條。
(術語)佛之尊號也,佛能以正法說與衆生,故佛爲正法之所依也。勝鬘經曰:“佛爲正法依。”同寶窟中本曰:“佛能以正法授與衆生爲正法依也。”
(術語)正法爲佛法。誹謗佛法也。其罪最重,永不可成佛,故曰謗法闡提(闡提爲不成佛之義)。無量壽經上曰:“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淨土論上曰:“經雲:五逆罪人,墮阿鼻大地獄中,具受一切重罪。誹謗正法人,墮阿鼻大地獄中。此劫若盡,複轉至他方阿鼻大地獄中,如是展轉經百千阿鼻大地獄,佛不記得出時節,以誹謗正法罪極重故。”又正法者即是佛法。
(雜語)十善爲順理之正法,故有此名。
(經名)十卷,西晉竺法護譯。是法華譯本之初出者。與後出之羅什譯大同。但藥草喻品中有迦葉之問答及生盲喻。五百弟子授記品之初有入海取寶喻。法師品名藥王如來品。有寶蓋王及千子善蓋太子法供養之事,又諸咒皆翻梵爲漢。囑累品在最後。
(術語)叁種輪身之一。見教令輪身條。
(術語)正法眼藏涅槃妙心之略語也。見正法眼藏條。
(經名)正法念處經之略名。
(術語)又曰清淨法眼。禅家以之爲教外別傳之心印。釋氏稽古略一曰:“佛在靈鹫山中,大梵天王以金色波羅華持以獻佛。世尊拈華示衆,人天百萬悉皆罔攝,獨有迦葉,破顔微笑。世尊曰: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分付迦葉。”今以禅門之意解之,則是正爲佛心之德名,此心徹見正法,故曰正法眼。深廣而萬德含藏,故曰藏。法華經所謂佛知見也。涅槃妙心,爲佛心之本體。體寂滅,故曰涅槃。不可思量分別,故曰妙。法華所謂妙法也。但法華就客觀而謂爲妙法。今就主觀而謂爲妙心。對一類頓悟之機,使離言句之假名,直爾會得此佛心,謂之以心傳心。然世尊付囑迦葉以正法眼藏,雖爲涅槃經之誠說,而拈華微笑之事,寶爲禅門後輩之蛇足。其說基于慧炬之寶林傳,人天眼目,五燈會元已下與之雷同,惟爲誇張其宗之具耳,隋唐之諸祖無言此事者。傳燈錄二曰:“說法住世四十九年,後告弟子摩诃迦葉,吾以清淨法眼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正法將付于汝,並敕阿難副貳傳化無令斷絕。”又曰:“佛告諸大弟子,迦葉來時可令宣揚正法眼藏。”明教傳法正宗記所載亦同之。是正涅槃經二所謂:“爾時佛告諸比丘,我今所有無上正法悉以付囑摩诃迦葉,是迦葉者當爲汝等作大依止”是也。然則謂爲正法眼藏,謂爲清淨法眼,皆總以名佛一代所說無上之正法也。況大悲經教品曰:“如來法付囑諸聖,以正法眼之名,且指滅後叁藏結集曰結集法眼,豈限于所謂教外別傳之心印耶?”見拈花微笑條。[囗@又](書名)書名。有明徑山宗杲之正法眼藏。有日本道元禅師之永平正法眼藏。
(流派)外道十六宗之一。義林章一曰:“害爲正法宗,謂诤競劫起。諸婆羅門,爲欲食肉,妄起此計。若爲祀祠,咒術爲先,害諸生命。能祀,所害,若助伴者,皆得生天。”瑜伽論七曰:“立如是論:若于彼祠中,咒術爲先,害諸生命。若能祀者,若所害者,若諸助伴,彼一切皆得生天。”
(佛名)觀世音菩薩過去已成之佛名。千手陀羅尼經等之說也。
(經名)七十卷,元魏瞿昙般若流支譯。詳說十善業道及生死之過患,地獄等六道之業果,最後說身念處之法。
(經名)五卷,趙宋施護譯。大集會正法,以本經所說之法得名。佛在靈山,爲普勇菩薩說之。次折伏尼犍外道。
(經名)大乘菩薩藏正法經之略名。
(經名)叁卷,宋法天譯。是阿阇世王經之新譯。
(傳說)涅槃經二,諸比丘再叁請佛住世,佛言:“汝等不應作爲是語,我今所有無上正法,悉以付囑摩诃迦葉,是迦葉者當爲汝等作大依止。”舍利弗問經曰:“我尋涅槃,大迦葉等當共分別,爲比丘比丘尼作大依止。如我不異,迦葉傳付阿難,(中略)舍那婆私傳付優波毱多。”
(經名)一卷,趙宋天息災譯。佛依阿難之問廣說曼拏羅乃至作像之功德廣大。
(經名)五卷,趙宋施護譯,大寶積經普明菩薩會第四十叁之別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