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梵語阿儞怛也Anitya,世間一切之法,生滅遷流,刹那不住,謂之無常。無常有二:一刹那無常,謂刹那刹那有生住異滅之變化也。二相續無常,謂一期相續之上有生住異滅之四相也。涅槃經一曰:“是身無常,念念不住,猶如電光暴水幻炎。”智度論二十叁曰:“一切有爲法無常者。新新生滅故。屬因緣故。”六祖壇經曰:“生死事大,無常迅速。”無常經曰:“未曾有一事不被無常吞。”[囗@又]俗以爲鬼名。陳裕詩曰:“一朝若也無常至,劍樹刀山不放伊。”
(名數)一、念念無常,一切有爲之法,念念生滅而不停住也。二、相續無常,若幹期限中相續之法終必壞滅也。如人命之死,燈火之滅是。見智度論四十叁。又刹那無常,一期無常。見析玄記。
(譬喻)觀佛經叁曰:“汝等邪見不信正法,今無常刀割切汝身。”
(譬喻)風不知所來,不知所去,去來于不用意之間而散花滅火,以譬時至則衆生之命數即爲奪去也。智度論二曰:“咄世間無常,如水月芭蕉,功德滿叁界,無常風所壞。”
(譬喻)無常之可怖如虎也。
(雜名)仁王經所說之四非常偈也。
(行事)以無常(即人死)爲緣而修之佛事也。
(經名)一卷,唐義淨譯。說老病死叁法之不可愛,後附五言頌十二首,七言頌四首,謂之無常偈。西天僧葬時頌之。
(譬喻)無常之可畏,譬如狼也。智度論十五曰:“菩薩雖上妙五欲,不生貪著,以有無常等觀故。譬如王有一大臣,覆藏自罪。王欲罰罪,語曰:若得無脂肥羊,當許汝罪。大臣有智,系一羊養以水草,日日叁時以狼怖之。羊得養肥而無脂。王問如何得爾?答以上事。菩薩亦爾。見無常空狼消結使脂,肥功德身。”
(雜名)冥土之鳥名。謂杜鵑也。十王經曰:“樹有荊棘,宛如鋒刃。二鳥棲掌,一名無常鳥,一名拔目鳥。”注曰:“無常鳥者,杜鵑也。拔目烏鴉也。”
(雜語)又雲引磬。人命臨終所打之磬也。行事鈔下四之一曰:“若終亡者,打無常磬。”同資持記曰:“天臺智者臨終語維那曰:人命將終,得聞鍾磬,增其正念,唯長唯久,氣盡爲期,雲何身冷方聲磬耶(今時死已方打,故知無益)。”
(譬喻)十王經曰:“閻魔法王遣閻魔卒。一名奪魂鬼,二名奪精鬼,叁名縛魄鬼。即縛叁魂至門關樹下。”又有閻魔王遣五天使之說。見天使條。
(堂塔)又雲無常院、延壽堂、涅槃堂,皆其別名也。置臨命病者之所。見無常院條。
(術語)十想之一、觀想無常之理也。
(術語)如來之德號。如來爲一切衆生之所依,故名。
(堂塔)律家曰無常院,無常堂,禅家曰涅槃堂,延壽堂。置臨命之病僧使觀無常之所也。行事鈔下四之一曰:“若依中國本傳雲:祇洹西北角日光沒處爲無常院,若有病者安置在中,以凡生貪染。見本房內衣缽衆具,多生戀著無心厭背,故製令至別處,堂號無常。來者極多還反一二。(中略)其堂中置一立像,金薄塗之,面向西方。其像右手舉起。左手中系一五彩幡。腳垂曳地。當安病者在像之後。左手執幡腳。作從佛往淨刹之意。”
(雜名)同無常磬。
(術語)二無常之一。一切有爲之法,刹那刹那生滅而不停住,是曰念念無常。見智度論四十叁。
(名數)楞伽經四,謂“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一、作舍無常,四大造色,作已而舍,以爲無常。二、處壞無常,處者形處,即諸色形狀,彼意四大及造色,畢竟不壞,但觀形狀長短等壞滅,以爲無常。叁、色即無常,第二外道,見形處變壞,以爲無常,今言形色即爲無常。佛破其言曰是即前之處無常也。四、轉變無常,以四大及造色爲常住,惟以色相轉變爲無常,譬如器具轉變而金性不變也。五、性無常,彼計有無常之性,此性雖不壞而能壞一切法,使之無常,猶杖破瓦石,壞諸物,而自體不壞也。六、性無性無常,四大之性,皆無自性,能造及所造之相,皆變壞,是無常也。七、不生無常,一切之法本來不生,不生即無常也。佛破其言曰不生尚無,何有生滅,名爲無常,實不成無常也。”梵Sapta-anitya。
(術語)謂刹那之間,具生住異滅之四相。轉變無常也。對一期無常而言。仁王經上曰:“一刹那經九百生滅。”
(術語)又名四非常偈。仁王經說無常苦空無我義之偈文也。有八偈,分爲四節,一節各二偈,如其次第,說無常苦空無我。法華文句記一曰:“四非常偈者,只是四無常偈也。”私志記四曰:“無常苦空無我各有二偈,如文次第,可知別論雖四。通論皆爲無常之義,故雲四無常偈也。”又六度集經第四,賢愚因緣經十一,說四非常偈。與仁王經之文全同。
(術語)觀世相無常之佛門也。
(譬喻)見殺鬼條。
(術語)六祖壇經曰:“生死事大,無常迅速。”
(經名)二卷,梁真谛譯。說造佛像之功德及如來之功德。
(術語)二無常之一。見二無常條。
(術語)謂有爲法轉變無常也。華嚴演義鈔十六下曰:“以有所作爲故名有爲,有爲是無常。”
(術語)萬物常變轉之意。涅槃經十四曰:“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爲樂。”此名諸行無常偈。亦曰雪山偈。此一偈爲總佛法之大綱,各依其宗義,所釋不同。今明通途之一義,則諸叁世遷流之有爲法,名爲諸行。諸行爲無常,是生滅之法,此生滅之法,是苦。此半偈是流轉門。滅此生與滅已,無生無滅爲寂滅。寂滅即涅槃,是樂。爲樂者非言受涅槃樂,謂對于有爲之苦,而寂滅爲樂耳。此半偈是還滅門。諸行無常Anicc&amacron; vata sankh&amacron;ra,是生滅法Upp&amacron;davayadhammo,生滅滅已Uppjjitv&amacron;nirujjhanti,寂滅爲樂Tesa&mdotabv; r&umacron;pasamo sukho。
(術語)見七種無常條。
(術語)宇宙之萬有,其體空無,而畢竟無常住之法也。吾人認萬象之體形而以爲常也住也,不過爲假想妄想耳。
(名數)一、常身,即真身也。二、無常身,即應身化身也。見涅槃經叁十四。
(名數)見六喻條。
(經名)佛說無常經之異名。又略稱叁啓經。
(術語)叁法印之一。
(術語)是即有漏果報之四相,謂之苦谛四行相。苦空無常無我者舊譯。新譯謂之非常苦空非我。俱舍論二十六曰:“苦聖谛有四相:一非常,二苦,叁空,四非我。待緣故非常,逼迫性故苦,違我所見故空,違我見故非我。”觀無量壽經曰:“八種清風,從光明出。鼓此樂器,演說苦空無常無我之音。”大乘義章叁曰:“逼惱名苦,苦法遷流,說爲無常。苦非我所,故名爲空。苦非我體,名爲無我。”
(堂塔)釋氏要覽下曰:“西域傳雲:只桓西北角,日光沒處,爲無常院。若有病者,當安其中。意爲凡人內心貪著房舍衣缽道具,生戀著心,無厭背故。製此堂,令聞名見題悟一切法無彼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