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又雲無閡,無礙。自在通達而無礙也,自在涉入而無礙也,自在融通而爲一體也。如燈光互相涉入,是無礙之相也。維摩經佛國品曰:“心常安住無閡解脫。”往生論注下曰:“無礙者,謂知生死即涅槃,如是等入不二門無礙相也。”即身成佛義曰:“無礙者,涉入自在義。”往生要集中本曰:“我所有叁道,與彌陀佛萬德,本來空寂,一體無礙。”
(名數)十八界中眼耳鼻舌身意之六識與六根中之意根(謂之七心界),六境中之法界也。此八法皆爲無障礙之法,故曰無礙。俱舍論二曰:“八無礙者,七心法界。”
(名數)見無礙條。
(名數)一、用周無礙,于佛刹塵等處,現法界身雲,起無邊之業用也。二、相遍無礙,佛在十方一切世界無量之佛刹,神變種種,皆有如來示現受生之相,隨現相而衆相皆具,萬德斯圓也。叁、寂用無礙,佛常住叁昧,而爲寂,無妨利物爲用,即定即用,無礙自在也。四、依起無礙,佛雖寂用無心,然能依海印叁昧之力,起無礙之用也。五、真應無礙,真即遮那真身,應即應身釋迦,真身是體,應身是用,全體起用。用即是體,故釋迦遮那圓融自在,原無二體也。六、分圓無礙,分即支分,圓即全身,支分不礙全身,全身不礙支分,故遮那一一身分手足眼耳乃至一毛,皆有遮那之全身也。七、因果無礙,佛昔修菩薩之行,修波羅蜜之因,而證波羅蜜之果,故所受之報身及所成之事業,亦現十方一切之菩薩身靈。而自在無礙也。八、依正無礙,依謂依報,即佛所依之國土,正謂正報,即佛能依之色身,依正相入,而二智無礙也。九、潛入無礙,佛智潛入衆生心內,即名如來藏,雖作衆生,亦不失自性,如大海之水雖依風作波,而不失濕性也。十、圓通無礙,佛融大法界爲其身,無理不具,無事不攝,故一多依正人法因果彼此無礙也。見華嚴演義鈔叁。
(名數)四無礙解或四無礙辯之略。
(術語)見無間道條。
(術語)十二光之一。阿彌陀佛之光明也。阿彌陀佛之光明,無論山河雲霧等外障,即貪嗔癡慢等內障亦不能障蔽,且爲照破,故名。
(術語)又雲無礙辯。見四無礙解條。
(術語)佛之德號,以佛證生死即涅槃之無礙道故也。晉華嚴經五曰:“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往生論注下曰:“無礙者,知生死即涅槃。”贊阿彌陀佛偈曰:“我以一心贊一佛,願遍十方無礙人。”
(術語)謂佛智之通達自在也。法華經化城喻品曰:“如來無礙智。知彼佛滅度。及聲聞菩薩。如見今滅度。”涅槃經八曰:“如來不爾。悉知自地及以他地。是故如來名無礙智。”大集經一曰:“無礙智慧無有邊,善解衆生叁世事。”無量壽經下曰:“佛眼具足,覺了法性,以無礙智爲人演說。”勝鬘寶窟上末曰:“無礙智者,于世谛法知之自在也。”
(術語)知諸法之義,了了通達而無滯也。四無礙之一。大乘義章十一曰:“知義無滯,名義無礙。”
(術語)四無礙解之一。
(術語)同辯無礙智。
(術語)四無礙智之一。
(術語)見四無礙解條。
(術語)法無礙解又名法無礙智。見四無礙解條。
(術語)稱如來之大空慧。大疏六曰:“畢竟無相而具一切相,故名大空,住此叁昧者,即是住佛無礙慧。”見大空叁昧條。
(名數)新譯曰九無間道。舊譯曰九無礙道。見九無間道條。
(術語)見四無礙解條。
(術語)六大者,地水火風空識也。此六大之義,雖爲顯密共通之法相,然論六大無礙者,則惟密教。無礙者,互相融通而無障礙,如光與光,六大互相融通也,自他之六大互相融通,是爲六大之自性,法自爾之德,故雲法性。即佛陀之身爲六大所成,凡夫之身亦六大所成也,六大之自性,無礙平等,故佛之六大與衆生之六大融通而無間隔,入我我入也(是自他六大無礙之義)。又,地等之五大與識,爲入我我入。故有情非情一體也。爲此草木國土成佛之義亦成(是自之六大互無礙之義)。然凡夫自無始以間隔之情向于無所礙平等之六大,妄爲間隔差別,而起彼此我他之見,故作業感生死之苦也。
(術語)謂佛菩薩之神力,石壁無障,通行自在也。楞伽經二曰:“意生身者,譬如意去,迅速無礙,故名意生。譬如意去,石壁無礙。”
(術語)與四無礙解同。
(術語)又雲四無礙智,四無礙辯。是爲諸菩薩說法之智辯,故約于意業而謂爲解,謂爲智,約于口業而謂爲辯。一法無礙,名句文能诠之教法名爲法,于教法無滯,名爲法無礙。二義無礙,知教法所诠之義理而無滯,名爲義無礙。叁辭無礙,又雲詞無礙。于諸方言辭通達自在,名爲辭無礙。四樂說無礙,又雲辯說無礙。以前叁種之智爲衆生樂說自在,名爲樂說無礙。又契于正理起無滯之言說,名爲辯無礙。無滯之言說即辯也。智度論二十五曰:“四無礙智者:義無礙智,法無礙智,辭無礙智,樂說無礙智。”涅槃經十七曰:“菩薩摩诃薩,能如是知得四無礙:法無礙,義無礙,辭無礙,樂說無礙。”仁王經下曰:“得無礙解,法義詞辯,演說正法。”俱舍論二十七曰:“無礙解總說有四:一法無礙解,二義無礙解,叁詞無礙解,四辯無礙解。”法華玄贊二曰:“四辯者,即四無礙解。”
(術語)與四無礙解同。
(術語)異類無礙之對,如火與火不相礙,地與地不相礙是也。
(行事)又雲無遮大會。施與一切僧俗之大齋會也。佛祖統紀二十七曰:“梁武大同二年,帝幸同泰寺,設無礙大會。”
(佛名)即無礙光如來。
(術語)四無量與四無礙也。
(術語)生死與涅槃融和無障之悟道也。往生論注下曰:“一道者,一無礙道也,無礙者,謂知生死即是涅槃。”
(術語)自義無礙智起義無礙之言說也。于言說辯了之名。見四無礙條。
(術語)舊譯曰義無礙智。新譯曰義無礙解。
(術語)于義得無礙之智也。
(術語)華嚴經所說十種智之一。證法界無礙理之智也。
(術語)清涼所立十宗之第九。爲五教中終教所诠之旨歸,當于賢首之真德不空宗。諸法原非偏有偏空。空爲即有之空,有爲即空之有也。故爲互融雙絕而不礙兩存之宗。約于四法界中理事無礙法界而立。
(雜語)四無礙辯之一。與樂說無礙智同。
(術語)四無礙智之一。又曰樂說無礙辯。就心言,名爲智。就口言,名爲辯。其體一也。新譯家謂爲辯才無礙解。
(術語)華嚴宗所立法界叁觀之一。平等之真體爲理,有爲之形相爲事。理如水,事如波,即于平等之理而有萬差之事,即于萬差之事而有平等之理。觀如此事理交徹真俗圓融之義,謂之理事無礙觀。見十玄門條。
(佛名)經雲無礙光佛,論雲無礙光如來。阿彌陀如來十二異名之一。往生論曰:“歸命盡十方,無礙光如來。”
(術語)四法界之一。同于理事無礙觀。法界者,總稱事理之法之語也。見玄門條。
(名數)于事(現象)、與理(本體)之關系立十門:一理偏于事,一、真法界之理遍在一切之事法,雖理無分限,事有分限,而事既即于理,則亦無分限,故一一微塵具足真理。二、事遍于理,理既遍于事,事亦遍于理,以有分限之事,具無分限之理,故遍在一微塵法界。叁、依理成事,依真如之理,成世間之事,事無別體,全攬理而成,如波依于水,水全成波也。四、事能顯理,理無形相,即事而明,事既依理而成,則理乃依事而顯,如波相盡而水體全顯也。五、以理奪事,事相既虛,全體是理,故一切之事法不可得。般若心經所謂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是也。六、事能隱理,真理既隨緣而成事相,遂今事顯而理不現,如水之成波,波顯水隱也。經所謂法身轉五道名曰衆是也。七、真理即是,真如之理性即是事相。真如之外,非有事相,如水即是波,波之外別無水。般若心經所謂空即是色是也。八、事法即理,世間一切事法本無自性,皆由因緣會集而有,舉體即是真性,真性之外無事法,般若心經所謂色即是空是也。九、真理非事,事即真理,而非是事,蓋理爲真而絕諸相,事爲妄而帶差別,真妄既異。故即妄之真異于妄。如水之濕性。即非波之動相也。十、事法非理,爲全理之事,而非是理,蓋理性平等,事相差別也。性相既異,故舉體全爲事,而事相宛然,如波之動相。非是水之濕性也。說見華嚴大疏二。
(術語)叁種法身之一。見法身條。
(名數)一、多世界置一塵無礙用。二、一塵現多佛刹無礙用。叁、衆海水置一毛孔往返十方不娆衆生無礙用。四、多世界內自身中示現一切神通無礙用。五、一毛系多金剛山持行十方令衆不怖無礙用。六、多劫作一劫力作多劫示現成壞差別無礙用。七、多世界現四大變壞不惱衆生無礙用。八、多世界叁災壞時不損衆生無礙用。九、一手持多世界擲于界外不驚衆生無礙用。十、說一切刹同虛空令衆生悟解無礙用。見華嚴經。
(術語)四法界之一。見法界條。
(術語)華嚴宗四種法界之一。見法界條。
(術語)諸法何故事事無礙。一唯心所現故,諸法之本原,非有別種,爲自唯一如來藏心緣起之差別法,故彼此必有可和融之理。二法無定性故,諸法爲如來藏心之緣起法,原無一定之自性。故有彼此和融之理。叁緣起相由故,緣起之法,不得單獨保體,必爲相由而僅成體者,故隨而有可和融之理。四法性融通故,法性融通,故如性之事,亦有可融通之理。五如幻夢故,諸法之虛假無實,如幻夢,故有可和融之理。六如影像故,諸法緣起于一心界而不存在,如鏡中之影像,故有可和融之理。已上六因,就諸法自爾之德相。已下就業用之無礙而說因由。七因無限故,菩薩于因中修無限之因,故有至果必得無礙業用之理。八佛證窮故,佛者證窮真性,故如性業用亦無礙也。九深定用故,以深妙之禅定力故得業用之無礙。十神通解脫故,不思議之神通力,離物之羁束而爲自在,故可得業用之無礙。見華嚴玄談六。
(術語)十玄門之一。見玄門條。
(術語)十八不共法之一。見十八不共法條。
(術語)十八不共法之一。見十八不共法條。
(術語)十八不共法之一。見十八不共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