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因明學與宗義相異之品類曰異品,即用于異喻者。入正理論曰:“異品者。謂于是處。無其所立。”
(術語)因明異喻所備之條件與因異品類也。例如內閣總理亦應守中華民國法律(宗),爲中華民國人民故(因),如外國人(異喻),之論式中,外國人之異喻,與中華民國人民之因,全異品類是也。
(術語)因明學之語。于體當具叁義中之第叁義,謂因必望于宗之異品即異喻之物,具宗義遍無之性也。見入正理論因明大疏上二。
(術語)因明叁十叁過中,屬于因之過名。爲因異喻一分通,同品全分通者,以其一分通于異喻使宗不定也。見入正理論,因明大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