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總稱阿羅漢,亦稱佛。以是爲證真理之人故也。無量壽經下曰:“殺真人鬥亂衆僧。”法華文句一曰:“瑞應雲真人。”同疏記曰:“真是所證,證真之人,故曰真人。”玄應音義九曰:“真人是阿羅漢也,或言阿羅诃。經中或言應真,或言應儀,亦言無著果,皆是一也。”中本起經上曰:“方身丈六,華色紫金,明曜于世。(中略)身正修德,履道忽榮棄利,義曰真人。凡有千二百五十人俱。”
(經名)佛爲比丘說,恃善法者爲不真人法,自他不賤者爲真人法。見中阿含二十。
(公案)臨濟上堂雲:赤肉團上有一無位真人,常從汝等諸人面門出入,未證據者看看。時有僧出問:如何是無位真人?師下禅床把雲:道道。其僧擬議。濟托開雲:無位真人是什麼幹屎橛。便歸方丈。見臨濟錄,人天眼目上,從容錄(叁十八則)。
(術語)不屬于佛衆行位之赤裸裸真人也,如雲本來面目。臨濟錄曰:“上堂雲:赤肉團上有一無位真人,從汝等諸人面門出入,未證據者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