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有通別之二稱。通稱行于密教。護摩念誦之總名也,不顯露示人。故曰秘法。別稱分大法、准大法、秘法、通途法之四段,而第叁段之別目也。蘇悉地法,五秘密法等之傳法,許于灌頂已後者,總曰秘法。
(修法)尊勝佛頂尊之秘密修法也。見尊勝法條。
(修法)又雲溫座護摩。謂續修護摩法也。
(修法)先本尊加持,爲智拳印,次一印叁明,先于內五股印大咒叁返,次以同印二頭指招中咒(口傳)叁返,次以同印二大指押二無名,小咒(口傳)叁返。見日本心舟七刀印田五。
(修法)真言之護摩法,有諸尊合行與諸尊別行之二,別行者,于諸尊各各修護摩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