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定之別名。梵語舊稱叁昧,譯曰定,新稱叁摩地,譯曰等持。謂心住于一境平等維持也。是通于定散二心也。假使在于散心而心專注于一境即叁摩地。故譯爲定者不可也。唯識述記七上曰:“等持者平等持心等,但于境轉,故名爲等持。故通定散。(中略)叁摩地,此雲等持。”俱舍論二十八曰:“等持者爲定,名異體同。故契經說心定等定,名正等持。此亦名爲心一境性。”
(名數)俱舍論所說。有有尋有伺等之叁與空等之叁。見叁叁昧條。
(名數)叁叁昧,新作叁叁摩地,譯曰叁等持:一空等持,二無相等持,叁無願等持。見叁叁昧條。[囗@又]更有一種叁等持,一有尋有伺等持,二無尋唯伺等持,叁無尋無伺等持。見叁摩地條。
(名數)又曰叁重解脫,叁重叁昧。見叁叁昧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