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梵語Pratyekabuddha,舊稱辟支佛。又曰辟支迦羅。新稱缽剌翳伽佛陀。舊譯曰緣覺。新譯曰獨覺。緣覺者:一,觀十二因緣之理而斷惑證理,一,因飛花落葉之外緣而自覺悟無常,斷惑證理。獨覺者,彼于無佛之世,宿因所萌,或觀十二因緣,或觀飛花落葉,而獨自覺悟也。大乘義章十七末曰:“言緣覺者,外國正音,名辟支佛,此翻辟支。名曰因緣,佛名爲覺。緣覺名義,解有兩種:一約所觀法門以釋。緣者是其十二緣法,始從無明,乃至老死。觀斯悟解,從緣得覺,故號緣覺。二就得道因緣以釋。如辟支佛得道因緣經中廣說,如拂迦沙見風動樹,而得悟道。如是等皆藉現事緣,而得覺悟,曰緣覺。”瑜伽倫記八上曰:“獨覺地,若依梵語,名缽刺翳迦陀。舊雲辟支,訛也。此雲獨覺。初發心時,亦值佛世,聞法思惟。後得道身出無佛世,性樂寂靜,不欲雜居,修加行滿,無師友教,自然獨悟,永出世間,中行中果,故名獨覺。或觀待緣,而悟聖果,亦名緣覺。”玄贊五曰:“樂獨善寂者,是獨覺義。出無佛世,得能證道,獨自善證寂滅理故。又以此慧,深知諸法因緣者,是緣覺義。故瑜伽雲:或觀待緣而證聖果,故名緣覺。觀十二緣起而證果故。”然天臺一家區分此二者,出于佛世,觀十二因緣而得悟者,爲緣覺。出于無佛世,觀飛花落葉之外緣而成道者,爲獨覺。四教儀叁曰:“辟支迦羅,是天竺之言,此土翻爲緣覺。此人宿世福德,神根勝利,學十二因緣以悟道也。大智度論雲:緣覺有二種:一獨覺,二因緣覺。一明獨覺辟支迦羅者。若佛不出世,佛法已滅。是人先世因緣,能獨出智慧,不從他聞,自以智慧得道故,名獨覺。(中略)二明因緣覺者。因聞十二因緣覺悟,成辟支佛也。”輔行九之叁曰:“大論二十一雲:迦羅此翻因緣覺,亦雲獨覺。出值佛世,聞因緣法,名爲緣覺。出無佛世,自然得悟,名爲獨覺。”文句四上曰:“釋論雲緣覺獨覺,獨覺出無佛世,緣覺願出佛世。”四教儀集注中曰:“緣覺者,觀內因緣,禀佛教法。獨覺者,觀外因緣,無師自悟。”
(術語)觀十二因緣覺悟真空之理之教法。叁乘之一。
(術語)楞嚴經六曰:“若諸有學,斷十二因緣,緣斷勝性,勝妙現圓。我于彼前,現緣覺身,而爲說法,令其解脫。”
(術語)法相宗所立五種性之一。具本來唯一之緣覺無漏種子者。唯修緣覺之因,證緣覺之果,不更進求佛道。謂之定性緣覺。
(術語)聲聞與緣覺之二乘也。
(術語)他緣大乘心與覺心不生心。十住心中之二心。
(術語)十法界之一。諸佛衆生之本體謂之法界。有十種之差別。緣覺爲其中之一。天臺所立。
(術語)叁菩提之一。緣覺人之發菩提心也。不勸化他衆生,欲己獨解脫。出生菩提經之說。見叁藏法數九。
(術語)緣覺乘之人,得涅槃果,而安住之無更希佛陀妙果之心,謂之住果緣覺。此住果之二乘,更能發心而至佛果否,是佛教上大問題也,小乘及大乘中法相叁論之權家不許彼等發心成佛,華嚴天臺等之實家則許之。臺宗二百題四,有住果聲聞,住果緣覺之論目,而問答此義。
(名數)見十地條。
(雜語)大乘義章十七末言五同六異。法華文句七下言六同十異。法華義疏八言七同十一異。
(堂塔)緣覺之人,于院內修習十二因緣觀,故名。往昔在祇園精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