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Bhik&sdotblw;u,又雲煏刍。同于舊譯之比丘。譯曰乞士,除士,除馑男,熏士,道士等。出家爲佛弟子,受具足戒者之都名也。以此方無正翻之語,故經論中多存比丘。苾刍之梵名,或以乞士,破煩惱之二義解之,或以淨乞食,破煩惱,淨持戒,能怖魔之四義釋之。乞士者,以彼自無所營,乞人之信施而清淨活命故也。破煩惱者,以修聖道而破煩惱故也。淨持戒者,以受持盡形淨戒故也。能怖魔者,以必入涅槃使魔畏怖故也。智度論叁曰:“雲何名比丘?比丘名乞士。清淨活命,故名爲乞士。複次比名破,丘名煩惱,能破煩惱,故名比丘。複次,受戒時自言:我是某甲比丘,盡形壽持戒,故名比丘。複次,比名怖,丘名能怖魔王及魔人民。當出家剃頭著染衣受戒,是時魔怖。何以故怖?魔言是人必得入涅槃。”維摩經佛國品注曰:“肇曰:比丘,秦言或名淨乞食,或名破煩惱,或名淨持戒,或名能怖魔。天竺一名該此四義,秦言無一名以譯之,故存本名焉。”玄應音義八曰:“除馑,舊經中或言除士,除女。亦言熏士,熏女。今言比丘,比丘尼也。案梵言比丘,此言乞士,即與除馑義同。除六情饑,斷貪欲染也。以善法熏修,即言熏士,熏女。”釋迦譜七曰:“凡夫貪染六塵,猶餓夫飯不知厭足聖人斷貪染六情餓饑,故號出家爲除馑。”南山業疏叁曰:“中梵本音,號曰煏刍。此傳訛失,轉比丘也。”探玄記十八曰:“比丘者,梵有叁名:或雲比呼,或雲苾刍,或雲比丘。此無正譯,義翻有叁:謂怖魔,破惡,及乞士。”然有以苾刍爲草名者,亦一說也。妙吉祥平等秘密最上觀門大教王經一曰:“吾吉祥草,矩舍(此言草),摩賀矩舍,室哩矩舍。世尊因地修行時,常臥此叁草也。苾刍矩舍,悉黨矩舍(此言白),世尊因地修行時,常枕此二草也。”慧琳音義二曰:“苾刍草名也,僧肇法師義苾刍有四勝德。”俱舍慧晖鈔,翻譯名義集,釋氏要覽等皆以爲草名(業疏濟緣記叁之一,言世中妄傳是草名者,訛也)。
(術語)又作煏刍尼Bhik&sdotblw;u&ndotblw;&imacron;,即比丘尼也。尼者女聲。男僧雲苾刍,女僧雲苾刍尼。
(名數)一世俗苾刍,凡夫之苾刍也。二勝義苾刍,聖者之苾刍也。見俱舍光記十五。
(名數)一名想苾刍,身爲俗人,尚未受具足戒,自稱爲苾刍,是爲名想苾刍。名從想生,或能生想,故言名想。二自稱苾刍,犯重之人,實非苾刍,自稱言自是苾刍,名爲自稱苾刍。叁乞食苾刍,出家之人以乞食自活,故名乞食苾刍。四破惑苾刍,諸阿羅漢破惑盡者也。見俱舍論十五。
(術語)苾刍應受持之戒律。即二百五十之具足戒也。
(經名)根本說一切有部苾刍尼戒經之略名。
(經名)一卷,趙宋法天譯。說新比丘有五法得離師之依止及戒,有七種之別。
(經名)Bhik&sdotblw;u&ndotblw;&imacron;vinaya,根本說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之略名。
(經名)根本說一切有部苾刍習學略法之略名。
(經名)一卷,宋法天譯。說慚愧等十法。
(經名)一卷,趙宋法天譯。佛對迦屍迦而說具足慚愧多聞等十法則得爲人師。
(書名)一卷,唐義淨譯。薩婆多部比丘尼之戒本也。于比丘尼之布薩誦之。
(書名)二十卷,唐義淨譯。薩婆多部比丘尼之根本大律藏也。梵Bhik&sdotblw;u&ndotblw;i-vinaya。
(書名)一卷元拔合思巴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