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身口所現之善惡行法或意所現之善惡思想起時,其氣分留于真如或阿賴耶識,如香之于衣也。其身口意所現者,謂之現行法。氣分留于真如或阿賴耶識者,謂之種子或習氣。因而現行法于真如或阿賴耶識留其種子或習氣之作用,謂之薰習。起信論曰:“薰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于香,若人以香而薰習故,則有香氣。”唯識述記一之本曰:“薰者摯發義,習者數數義,由數數薰發有此種故。”
(名數)七轉識各緣其外境時,依其識自體之力,薰習其所緣境之二相分與本質之種子于第八識,謂之相分薰。薰習能緣之見分及自證分證自證分之種子于第八識內,謂之見分薰。
(名數)一,名言薰習。名者名字,言者言說也。分別名字言說之識,即是第六之意識由第七識第八種子之識,傳送薰習,能成就染分之相者,故名。二,色識薰習。色者對于眼根之諸色也。因此諸色,而引生眼識,名爲色識。于此分別,即是第六之意識,亦由第七識第八種子之識傳送薰習,能成就染分之相者,故名。叁,煩惱薰習。貪嗔邪見等之煩惱也。此煩惱乃是第六意識所起,亦由第七識第八種子識,傳送薰習,能成就染分之相者,故名。
(名數)見薰習條。
(名數)見四薰習條。
(術語)四薰習之一。見四薰習條。
(術語)四薰習之一。見四薰習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