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心識各自固有之性能,謂之行相。心識以各自之性能,遊行于境相之上,又行于所對境之相狀,故名行相。唯識論二曰:“識以了別爲行相故。”心識對于事物之境時,必現其影像于心內,如鏡之于物指其心內之影像而謂之行相。唯識述記叁本曰:“相者體也,即謂境相,行于境相,名爲行相。或相謂相狀,行境之相狀,名爲行相。或行境之行解相貌,然本但是行于相義,非是行解義。”又爲行解事物之相貌,故雲行相。俱舍光記一之余曰:“言行相者,即是行解相故,名爲行相。”同四曰:“有所行境界相,故名行相。又解,行謂行解,如了別等;相謂相貌,如影像等。行家相故,名爲行相。”俱舍寶疏四曰:“能緣心法,于所緣境品類不同。行解心上,起品類相,如鏡照物類于鏡面上,有種種像差別之相。”頌疏叁曰:“如緣青境心及心所,皆帶青上影像,此識上相,名爲行相。行謂行解,即能緣心也。相謂影像,即行上相也。行解之相,名爲行相,依主釋也。”
(名數)觀苦谛之苦,空,無常,無我之四種行相也。
(名數)此行相有俱舍唯識之異義。俱舍以許直緣心外之境,故心外之境爲所緣,心內之行相即所緣也。唯識不許直緣心外之境,必于心內現影像,以之爲所緣更起能緣之相,申言之,即心內有能緣所緣之二相,所緣名相分,能緣名見分,而此見分即行相也。然則由唯識觀之,則我爲見分行相,俱舍爲相分行相也。唯識論二曰:“執有離識所緣境者,彼說外境是所緣,相分名行相。(中略)達無離識所緣境者,則說相分是所緣,見分名行相。”述記叁本曰:“行相有二:一者見分,如此文說。二者影像相分,名爲行相。”俱舍光記一之余曰:“若依大乘,此行相當相分,此相分是境攝,隨變色等,即色等攝。”
(術語)解與行相應也。見解行條。
(名數)四谛各有示動證叁行相,合成十二行相。見叁轉法輪條。
(名數)于苦集滅道之四谛各浮四種影像于心而解了之也。見俱舍論二十六,法界次第中之下。
(名數)略雲十六行。亦雲二八行。見見道條。
(術語)其所修所信相應于法之實義也。
(術語)見叁轉法輪條。
(名數)觀四谛一谛各有四種之行相,合爲十六行相。見十六行相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