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誓願與修行也。此二者相待而成事,缺一不可也。大智度論七曰:“莊嚴佛國事大,獨行功德,不能成,故要須願力。譬如牛力雖能挽車,要須禦者,能有所至。”贊阿彌陀佛偈曰:“一切菩薩增願行。”玄義五上曰:“念念開發,一切法界,願行事理,自然和融。”
(術語)菩薩十地所行十波羅蜜之行也。行必具四弘誓願,故謂之願行。
(術語)具足願與行之意。善導觀經疏一曰:“如經中說:但有其行,行即孤,亦無所至。但有其願,願即虛,亦無所至。要須願行相扶,所爲皆克。(中略)今此觀經中十聲稱佛,即有十願十行具足。雲何具足?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回向之義,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以斯義故,必得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