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jia
佛教修行方法之一。yoga一詞源于動詞字根yuj,意爲給牛上轭,引申而有連接、接合等含義。中國舊譯“相應”。佛教早就用以表示總攝修心。修慧的法門。
修習方法 由于各宗、各派、各乘、各部的要求和形式不同,名目繁多。其中共同的有嚴持戒律,調息煉氣,凝神觀想等。《瑜伽經》(梵文本)提出瑜伽有八支,即禁戒、持戒、會勢、製感、調息、持攝、靜慮、叁摩地(叁昧,等持)。佛教中既有各種禅法的專著,如《修行道地經》等;又有各種以叁昧爲名的經典,如《首楞嚴叁昧經》、《月燈叁昧經》、《般舟叁昧經》等,均屬于瑜伽修法。隋唐以後,各宗提倡觀法,如天臺宗的“一心叁觀”,華嚴宗的“法界觀”,法相宗的“唯識觀”,淨土宗的“十六觀”的禅宗的各種參禅方法等等,其有關著述也屬于瑜伽。在秘密部中,事部以持誦真言、結壇、供養等事相爲主,不名瑜伽;行部因爲事相、觀想並重,藏傳佛教甯瑪派又名之爲兩俱乘,故可附屬瑜伽部;瑜伽部以五相成身觀法爲主;無上瑜伽部以修中脈、風息、明點爲特點。其中父部重修風息,名曰命瑜伽;母部重修明點,名曰勤瑜伽;無二部重修雙運。叁者只就偏重而言,並非截然有別。無上部的理論認爲中脈(近似道教的督脈)中有21個結,利用修風息、明點之力可以打開這些結。每打開二結好上升一地,逐漸引發無量神通、智慧,最後打開頂上一結即圓證叁身五智而成佛果。
果位 《瑜伽經·威力》中列舉了瑜伽行者得叁摩地後所得各種超人能力(神通),佛教也認爲修瑜伽最後能證叁乘之果,即阿羅漢、緣覺和佛叁種果位。在證最後果位之前也可先得超人威力,即六種神通(天眼通、天耳通、神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盡通)。其中前五通與婆羅門教瑜伽派等相似,漏盡通爲佛教所獨有。此中神足通(神境通)又分能變通、能化通兩種。能變通有十八變,即振動、熾然、流布等;能化通有叁化,即化爲身,化爲境,化爲語。龍樹所作《方便心論》,列舉“瑜伽外道”有能小、爲大、輕舉、遠到、隨所欲、分身、尊勝、隱沒等“八自在”。又在《大智度論》中列舉佛教有能小、能大、能輕、能自在、能自主、能無至(此又有飛行遠至、此沒彼出、移遠爲近不往而到、于一念中遍到十方等4種)、能動(6種或18種震動)、隨意等“八神變”。
功能 在怛多羅經典中稱之爲悉地(成就),得悉地的人名爲悉陀(成就者)或須陀補噜沙(成就人)。悉地種類繁多,在外宗的典籍中有18、24或34種,但一般認爲有8種,即能小、輕舉、能大、能遠到、爲主、尊勝、自在、隨所欲。在佛教中,漢地密宗與西藏前弘、後弘各派對悉地的說法略有不同。漢地密宗與西藏前弘、後弘各派對悉地的說法略有不同。漢地密宗分有相悉地、無相悉地兩種。有相悉地主要有悉災、增益、降伏、敬愛、誅滅、鈎召等;無相悉地即大乘各地聖果,能證得五地至十一地菩薩之身或本尊身,最後證得大毗盧遮那如來法界普現色身。有相悉地用事部的法門,修增益法即可成就;無相悉地則需修金、胎兩部大法。密教雖也和顯教一樣,認爲諸菩薩地及佛地之果超勝一切,但顯教說成佛要經無數大劫,密宗的理論則認爲可以“即身成佛”。藏傳佛教的真言乘或金剛乘,也主張“即身成佛”。他們一般分悉地爲共同悉地及殊勝悉地兩類。共同悉地和漢傳有相悉地相似,主要有:寶劍、眼藥(安繕那藥)、捷足、隱形、攝取精華、虛空行、大地行、地下行等八種;殊勝悉地,即修習瑜伽部或無上瑜伽部的方法證得佛果。瑜伽部和漢傳相同,即修五相成身觀:1`、通達菩提心。即證法界體性智;2、修菩提心。即證大圓鏡智。上二者爲種子位,即法身;3、成金剛心。即證平等性智;4、證金剛身。即證妙觀察智。此爲尊形位,即化身。修此五相成身觀,于一座法中即可圓證叁身五智。藏傳佛教因此法屬瑜伽部,認爲需十六生才能成佛,故不甚重視,而偏重于無上瑜伽部各種修脈、風、明點的方法,最後證得金剛身或虹身(帝弓身)。一般分爲即生成佛、死有成佛、中有成佛、轉生成佛四類。得此果位,現生或轉生都是“化身”,俗稱“活佛”。這是藏傳佛教産生活佛製度的理論根據。甯瑪派的理論認爲修頓斷和超越兩種瑜伽都可以即生成佛。修頓斷法最後身化極微而成佛。修超越法最後四種光影現前,當“法性盡光”現前時,其身化爲光明而成佛。
源流 早在巴利語系大藏經中,有《瑜伽抉擇》一書。古印度僧伽羅叉編著的《修行道地經》(先由安世高譯出略本,後有竺法護譯出全本7卷),原名瑜伽遮複彌與後來唐玄奘所譯《瑜伽師地論》同名。可見漢晉佛教初傳時,曾將瑜伽譯爲“道”字。其後佛陀跋陀羅又將瑜伽譯爲“禅”字。由僧伽羅叉的《修行道地經》以至彌勒、無著的《瑜伽師地論》,其內容都包括了佛說的叁乘(聲聞、緣覺、菩薩)法門,即全部大小二乘的教法。最勝子的《瑜伽師地論釋》中說:“謂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諸法皆名瑜伽,一切並有方便善巧相應義故。”他隨後廣引各種經教證成此義,認爲瑜伽一名包括全部佛法,一切叁乘行者及諸佛如來,都可名爲瑜伽師。
印度大乘佛教自清辨起,分爲空、有二宗,形成中觀派和瑜伽行派。但龍樹的弟子提婆所作《百論》,頌本題名爲《菩薩瑜伽行四百論頌》,說明中觀派最初也認爲自己的觀法屬于瑜伽行。
上述《瑜伽經》是印度六派哲學之一的瑜伽派的根本典籍,爲缽顛阇梨所作。其中專門術語大部分與佛教所用名詞相同,基本理論也有很多類似之處,故二者是互相影響的。《瑜伽經》分爲叁摩地、修習、威力、獨存四篇。經文開始說“瑜伽者,心轉相滅”。全經主要闡述如何消滅心的轉起,最後達到解脫的境界。這和佛教提出的消滅轉識,證得轉依,顯發無垢識,證得無住涅槃,生起叁身四智之大菩提果等說法,基本精神並無不同。經文最後提到證得“法雲叁摩地”,才能進一步達到最高的獨存境界,而佛教也認爲菩薩要證得第十法雲地才能成佛。經中的修法從調息入手,並以之爲主要方法,也和佛教早期的《修行道地經》相同。而《威力》篇所講的各種神通則和《修行道地經》所說大同小異,但《瑜伽經》與佛教學說有兩點不同。一是此經以數論的學說作爲理論基礎。數論的世界觀和佛教不同,中觀、瑜伽兩派的著作都對之采取批判態度。其次,《瑜伽經》承認一個具有人格的“自在(天)”作爲修行者發願成就的對象。這個自在(天)是不爲煩惱、業、異熟(報)、意樂所染汙的殊勝神我,具有無限的一切智性種子,用語言“唵”來表出。修行者應念誦此字並觀想其意義。而佛教在理論上則不承認自在天有創世的能力和作用,雖不否認其存在,但不以之爲崇拜的最早對象。可是大乘佛教認爲證入法雲地的十地菩薩可以爲大自在天。在密教的理論中也建立一個無始無終無生滅的法身普賢如來爲諸佛之祖,名之爲本初佛(阿提佛、元始佛、第一佛)。而且密教也以“ 唵”爲叁身種子真言,代表諸佛的法、報、化叁身。密宗的修法也以念誦、觀想種子真言的形、音、義爲主。可見《瑜伽經》的內容基本上是和佛教互相貫通的。
經典 隨著大乘佛教的興盛,5世紀以後秘密經典也在印度大量出現。和過去流行的大小乘經典取名蘇怛羅(sutra,原意爲紡織的經線)不同,這些秘密經典都取名爲怛多羅(tantra,原意爲紡織的緯線)。唐代不空譯爲“教王經”,元代以來從西藏譯名rgyud(相續)譯爲“本續”或“續”字。同一時期,印度各教派也有大量名爲怛多羅的著作出現,近人名之爲怛多羅文學。這一類怛多羅作品基本上包含世界的創生、世界的毀滅、諸神的崇拜、超人能力(即神通)的獲得、通過禅定觀想等與最高神合一的方法等五方面內容,它與1~2世紀出現于中國的“緯書”,在內容上頗有相同之點,但後者遠早于前者。自唐不空叁藏系統傳譯這類經典以後,傳統認爲這些密法都是受婆羅門教或印度教的影響而發展起來的。但近代有些學者則認爲印度教中同類的密法均是從佛教中汲取移植過去的。
佛教的怛多羅典籍數量極其龐大,全部被稱爲瑜伽法門或瑜伽部。唐龍朔叁年(663)玄奘譯出《般若經理趣分》編入600卷的《大般若經》中。此經亦爲《大樂金剛不空真實叁昧耶經》的一分,屬于密典瑜伽部。開元七年(719)來華的金剛智首次傳譯了金剛頂瑜伽部法門。其弟子不空至師子國(今斯裏蘭卡)學習密法,取回《金剛頂經》十八會十萬頌,雖然只翻譯了其中一小部分,但卻寫有《金剛頂瑜伽十八會指歸》一書,對各會內容作了介紹。不空對瑜伽部的經典沒有進行再分類。但藏傳佛教前弘期傳下的甯瑪派以及後弘期各派曾對瑜伽部經典作了詳細的分類。甯瑪派把整個佛教典籍分爲九乘。其中密部名爲金剛乘,計有六乘,即事乘、行乘、瑜伽乘、大瑜伽乘、隨瑜伽乘(當爲無上瑜伽乘)、無極瑜伽乘。後弘期各家分部大同小異,通行的爲四部之說,即事部、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無上瑜伽部又分叁部,即父部、母部、無二部。四部中前叁部與六乘中之前叁乘同,父、母、無二叁部則與後叁乘相當。各部經典、各種陀羅尼、真言及一尊一咒的法門屬于事部(乘),《大日經》屬于行部,《真實攝經》及《大樂金剛經》等屬于瑜伽部,《密集》(即金剛頂瑜伽十八會中之《秘密集會瑜伽》,宋施護譯爲《一切如來金剛叁業最上秘密大教王經》7卷),屬于父部,《喜金剛》(宋法護譯爲《大悲空智金剛大教王經》5卷)屬于母部。至于無二瑜伽部的經典,漢地未有傳譯。西藏後弘期以時輪金剛的經典屬無二瑜伽部。前弘期的甯瑪派以無極瑜伽的經典最爲豐富,幾乎全部都是在印度未曾公開流傳的。(郭元興)
Yujiaxingpal
印度大乘佛教派別之一。中國傳統稱爲有宗。因強調瑜伽的修行方法而得名、以《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唯識叁十頌》、《唯識二十論》和《成唯識論》等爲主要經典。從事這派修持的人被稱爲瑜伽師。
傳承 傳說瑜伽行派的祖師是彌勒,但彌勒是否實有其人,學術界一直有爭論。一般認爲,在瑜伽行派興起時,大乘佛教中曾有彌勒論師,該派假托彌勒菩薩所說作了種種論著。該派理論的奠基人是無著和世親。世親的繼承者有親勝和火辨兩家。較親勝稍後並發揮親勝學說的有德慧和安慧等,史家稱爲前期瑜伽行派或無相唯識派;世親的另一繼承者是陳那,他特別注意用因明的方法闡發瑜伽學說,是後期瑜伽行派或有相唯識派的先驅,陳那的後繼者有無性、護法、戒賢、法稱等。迨7~8世紀密教興起後,大乘佛教中的兩派開始接近起來,逐漸融合爲瑜伽行中觀派或稱中觀瑜伽行派。
學說 叁類八識 瑜伽行派認爲世界上的一切現象都是由人們精神的總體——識所轉變顯現出來的(“內識生時,似外境現”),所謂“萬法唯識”、“叁界唯心”。按識的變現和作用可分爲叁類八識:①前六識——眼識、耳識、知識、鼻識、身識、意識。它們主要的職能是起了別和認識的作用,前六識都以各自相應的認識器官(眼、耳、鼻、舌、身、心髒)爲其活動的根據,並以相應的、幻現的外境(色、身、香、味、觸、法)爲其認識的對象;②第七識——末那識。它的職甬起思維度量的作用,是前六識和第八識(阿賴耶識)的中介,它以阿賴耶識爲其自己存在的前提和認識對象,由于末那識的活動伴隨有四種根本煩惱,從而使人們陷于痛若和生死輪回;③第八識——阿賴耶識(藏識)。是前七識的共同根據,宇宙萬有的根源。它的本相有叁:(a)能藏,即阿賴耶識能攝持和保存一切“種子”(潛在力),種子或潛在力在時機成熟時能夠生出宇宙萬有(種子生現行),宇宙萬有也可發生(熏習)新的宇宙萬有的潛在能力或狀態(現行生種子),這種勢如瀑流永恒不斷的因果變化,亦即人間若海的無限變化過程;(b)所藏,即生起宇宙萬有潛在力的所藏處;(c)我愛執藏,阿賴耶識原非自我(靈魂)而是識的流轉,但第七識妄執爲永恒主宰的靈魂,因之被稱爲我愛執藏,這個自我(靈魂)也就是輪回果報的主體。
四分 該派對認識的職能和作用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四分”(四種作用之分):①相分。是幻現的外界對象反映在人們認識中的形相,亦即客觀對象反映在主觀上的表象;②見分。是人們自己對于形相的認識能力或作用;③自證分。是證知、鑒定自己如何認識形相的了別作用,亦即見分、相分的自覺作用;④證自證分。是對于自證分的再證知、再鑒定,它是認識能力或作用的最高階段和總結。他們曾以尺量布爲例,說明這四分的關系。相分好比布,見分好比尺,自證分好比是根據尺所量知布的長短,證自證分好比是對于所量布的長短的證實。關于四分的學說在瑜伽行派內部有著不同的主張。安慧等人認爲見分和相分是無體的、虛妄的實在(遍計無體),自證分才是相對的實在(依他實體)。因此這派稱爲無相唯識派;陳那、護法等人認爲相分是有體的真實的存在,見分緣相分爲外境時,見分上才會生起或顯現相分的形相,因之被稱爲有相唯識派。
五位百法 對于識所變現的宇宙萬有,瑜伽行派概括爲五位百法。五位是心法(精神現象)、心所有法(心的隨屬現象或作用)、色法(物質現象)、心不相應行法(非精神非物質的現象)、無爲法(不生不滅的現象)。此外,他們也對宇宙萬有的本性作了說明,認爲從“存在”或“有”的方面看,可分爲叁性:①遍計性。即虛妄的表相(相);②依他起性。即假有的或相對的表相,由因緣或條件所引起;③圓成實性。即絕對的表相,圓成實性不借因緣或條件,是由自身所引起的一種真實的實在,它是由完成修行的人在瑜伽直覺中所親證,圓成實性也就是真如佛性。從“非存在”或“無”的方面看,可分析爲叁無性:(a)相無性。一切體性都無;(b)生無性。沒有生,沒有自然所有之性。非有似有,一切猶如幻象;(c)勝義無性。遠離妄執,無相空寂,一切清淨,這是瑜伽行者修持所達的最高境界。
五種姓 瑜伽行派把一切衆生分爲聲關乘種姓、緣覺乘種姓、如來乘種姓、不定種和無種性五類。認爲這五姓由于各自所具有的無漏種子(沒有被煩惱所汙的種子)和有漏種子(爲煩惱所汙、被束縛限製的種子)的不同,而修持所得的結果也是不同的。聲聞乘種姓可修證阿羅漢果;緣覺乘種姓可修證辟支佛(緣覺);如來乘種姓可修證爲如來佛;不定種姓所修的證果很不定;無種性因爲只具有有漏種子,要受業報輪回的限製不能成阿羅漢或菩薩。以上被稱爲五性各別說。
傳播 唯識思想在南北朝的北魏時代就由菩提流支、勒那摩提等人傳入中國,在北方地區成立了地論學派。在南朝的梁陳時期,真谛又把這一思想弘傳于南方,在江南一帶形成了攝論學派。但南北朝時代在中國流傳的唯識思想基本上都屬于印度前期瑜伽行派的思想或唯識古學。迨唐玄奘自印度回國譯出《成唯識論》後,中國才傳播鳊護法一系的唯識新學,從而建立了唯識學派——法相宗。唯識學在唐代曾風靡一時,但在唐末五代即開始衰微。新羅在玄奘以前即弘傳地論和攝論,以後又有玄奘的直傳弟子神昉、圓測和圓測的弟子道證等傳入唯識新學,建立了新羅的唯識宗。日本的唯識學最初由直接從玄奘學習的道昭傳入,以後又有玄昉等人到中國學習,帶回大批經論,弘傳唯識,逐漸建立了日本的法相宗。這個學派在奈良、平安朝和江戶時代一直盛行不絕。(黃心川)
yujiashidilun
佛教論書。簡稱《瑜伽論》。瑜伽師地,意即瑜伽師修行所曆的境界(十七地),故亦稱《十七地論》。相傳爲古印度彌勒口述,無著記錄。爲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國法相宗的根本論書。
譯本 唐玄奘譯。100卷。但在玄奘以前,已有北涼昙無谶譯《菩薩地持經》10卷(相當于奘譯本35~50卷前半《本地分·菩薩地》,近年來發現有和阗文譯本殘篇)及《菩薩戒本》1卷(相當于奘譯本40~41卷);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菩薩善戒經》9卷(相當于奘譯本《本地分·菩薩地》,和《地持經》相仿,但另有序品)和《優婆塞五戒威儀經》1卷(爲《菩薩戒本》的異譯);陳真谛譯《十七地論》5卷(相當于奘譯本第1~3卷,已佚),《決定藏論》3卷(相當于奘譯本50~54卷)等幾種譯本行世。
此論梵本菩薩地部分,1930~1936年間由日本荻原雲來校訂印行。1936年印度羅睺羅于西藏薩迦寺發現此論,錄寫歸印。經校訂,于1957年由加爾各答大學部分刊行。藏文有題名爲《瑜伽行地》譯本,分爲前十二地(26卷)、聲聞地(20卷)、菩薩地(22卷)、攝決擇(43卷)、攝事(22卷)、攝調伏、攝異門、攝釋(以上叁部分不分卷)等八部分。收在丹珠爾中。
內容 全書中心內容是論釋眼、耳、鼻、舌、身、意六識的性質及其所依客觀對象是人們根本心識——阿賴耶識所假現的現象;禅觀漸次發展過程中的精神境界,以及修行瑜伽禅觀的各種果位。以分析名相有無開始,最後加以排斥,從而使人悟入中道。全書分五部分:①本地分(1~50卷)。將瑜伽禅觀境界或階段分爲十七地,即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叁摩( )多地、非叁摩呬多地、有心地、無心地、聞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聲聞地、獨覺地、菩薩地、有余依地、無余依地;②攝決擇分(50~80卷)。論述十七地的深隱要義;③攝釋分(81~82卷)。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的說法和儀則。初明說法應知的五分,次明解經的六義;④攝異門分(83~84卷)。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所有諸法的名義和差別;⑤攝事分(85~100卷)。釋十七地有關叁藏,特別是《雜阿含經》等衆多要義。初明契經事,次明調伏事,後明本母事。五分中以本地分爲重點,後四分主要是解釋其中的義理。
注疏 印度注釋中最古的一種爲最勝子等撰,有漢、藏兩種譯本。漢譯《瑜伽師地論釋》1卷,簡稱《瑜伽論釋》,唐玄奘譯。現存藏譯本有《菩薩地釋》,德光撰,燃燈吉祥智、戒勝同譯;《菩薩戒品釋》,德光撰,慧铠、智軍同譯;《菩薩戒品廣釋》,勝子撰,慧铠、智軍同譯;《菩薩地釋》,海雲撰,寂賢、戒勝同譯。
中國注疏現存有唐窺基撰《瑜伽師地論略纂》16卷(爲第1~66卷的注釋)、《瑜伽論劫章頌》1卷(爲七言頌),遁論集撰《瑜伽論記》48卷,清素撰《瑜伽師地論義演》40卷。另有敦煌本《瑜伽師地論分門記》(已印出6卷)和《瑜伽論手記》(已印出4卷),均爲唐法成講述,聽者筆記而成。近代有歐陽竟無撰《瑜伽師地論敘》2卷。此外,尚有20~30種注釋已散佚。(蘇淵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