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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中論] 龍樹菩薩造中觀論雲。因諸外道計一切法。或從自生。或從他生。或從自他共生。或從無因生。故說偈破雲。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一不自生自即六根。謂根塵相對。則有一念心起。若無所對六塵。則一念之心畢竟不生。故名不自生。(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塵者。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也。)二不他生他即六塵。謂雖不六塵。若無六根相對。則一念之心亦畢竟不生。故名不他生。叁不共生謂六根六塵和合。名 - 明·一如等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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