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大乘莊嚴經論] 一安住心謂修行之人。于習禅時。或數息。或觀心當須系緣一境。念念相續。安住其心。不令散亂也。二攝住心謂修行之人。于習禅時。攝心甯靜。則禅定可成。若覺一念稍動。即便攝持。令心安住也。叁解住心謂修行之人。于習禅時。既解知覺觀之心。攀緣外廣。即當收斂安住也。(初心在緣曰覺。細心分別禅味曰觀。)四轉住心謂修行之人。于習禅時。覺心既息。不妄搖動。得靜定功。轉樂安住也。五伏住心謂修行之人。于習禅時。心住靜定。久或生厭隨而折伏。益加精進也 - 明·一如等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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