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俱舍論] 一引業謂若宿世善業引發。生于人中。則得珍寶豐足。多受快樂。若由宿世惡業引發。生于人中。則感貧窮困乏。受諸苦惱。是名引業。二滿業謂由宿世修一善業。感一生中大富多財。乘此更修衆善。展轉生官貴家。乃至圓滿究竟善果。是名滿業。若由宿世造一惡業。感一生貧窮苦惱。乘此更造衆惡。展轉生貧窮家。乃至圓滿極惡之果。是名滿業。 - 明·一如等 撰
[出涅槃經] 經雲。或有重業可得作輕。或有輕業可得作重。以人有智有愚故也。一重業輕受重業輕受者。謂有智之人。以智慧力。修習梵行。能令地獄重業。現世輕受也。二輕業重受輕業重受者。謂愚癡之人。以愚癡故。增其業力。能令現世輕業。地獄重受也。 - 明·一如等 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