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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華嚴經疏] 法界即一切衆生本有之心。諸佛所證平等之理也。而雲叁處入者。由菩薩根有利鈍。行有淺深。故所證入。先後不定。遂分叁處也。一十住初心入法界謂利根菩薩。即于初住位中破無明惑。證入法界平等之理。得不退轉。是名十住初心入法界也。(十住者。發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貴住。方便足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頂住也。)二回向終心入法界謂菩薩于十回向後心。衆行純熟。證入法界。是名回向終心入法界也。(十回向者。救一切衆生離衆生相回向。不 - 明·一如等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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